江西先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34%股权
江西先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34%股权
项目名称: | 江西先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34%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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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节 (略) | ||
转让比例: | 3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07.763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2-24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32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若转让方有需要,将积极配合转让方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及违法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680万元,实缴170万元。转让方未实缴出资部分由本项目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 2、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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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35HQ6GXX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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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02.88 | 净利润(上年度): | -102.8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69.8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30.4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39.37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2-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42 | 净利润: | -42 | ||
资产总额: | 334.04 | 负债总额: | 36.6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97.3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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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略) | -999,999,999 | 31 | ||||
中节 (略) | -999,999,999 | 34 | ||||
吉安中恒 (略) | -999,999,999 | 20 | ||||
(略) | -999,999,999 | 15 |
项目名称: | 江西先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34%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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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节 (略) | ||
转让比例: | 3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07.763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2-24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略) 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32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在承诺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若转让方有需要,将积极配合转让方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及违法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680万元,实缴170万元。转让方未实缴出资部分由本项目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 2、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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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35HQ6GXX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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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02.88 | 净利润(上年度): | -102.88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569.8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30.4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339.37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2022-10-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42 | 净利润: | -42 | ||
资产总额: | 334.04 | 负债总额: | 36.6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297.36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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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略) | -999,999,999 | 31 | ||||
中节 (略) | -999,999,999 | 34 | ||||
吉安中恒 (略) | -999,999,999 | 20 | ||||
(略) | -999,999,999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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