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首创利池环保有限公司2.27%股权转让
九江首创利池环保有限公司2.27%股权转让
转让底价:¥429.*万元 项目来源: (略) 产权交易所
项目编号:JX2022CQ00062C1
保证金:100.*万元
企业性质:国资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转让方: (略)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21 至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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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
流程
第一步
阅读公告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第四步
开始竞价
第五步
竞价成功
第六步
项目交割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 (略) 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九江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217号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李亚 | 成立时间 | 2006-11-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8800.*(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1U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3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4 |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略) (略) | 60 | ||
2 | (略) (略) | 27 | ||
3 | (略) | 8 | ||
4 | 北京首创生态 (略) | 5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269.* | 1775.* | 1451.*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799.* | 11058.* | 12740.*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08-31 | 367.* | 113.* | 11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876.* | 10710.* | 14165.*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 (略) 出具的赣中审评报字(2022)009号《资产评估报告》。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略) (略) 认缴5280万元,实缴528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60%, (略) (略) 认缴2376万元,实缴2376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27%, (略) 认缴704万元,实缴704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8%,北京首创生态 (略) 认缴440万元,实缴44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5%。3.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9.【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11.【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项目概述 |
转让底价:¥429.*万元 项目来源: (略) 产权交易所
项目编号:JX2022CQ00062C1
保证金:100.*万元
企业性质:国资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转让方: (略)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21 至 2022-12-19
分享到:
竞拍
流程
第一步
阅读公告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第四步
开始竞价
第五步
竞价成功
第六步
项目交割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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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 (略) 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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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九江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217号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李亚 | 成立时间 | 2006-11-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8800.*(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71U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3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4 |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略) (略) | 60 | ||
2 | (略) (略) | 27 | ||
3 | (略) | 8 | ||
4 | 北京首创生态 (略) | 5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269.* | 1775.* | 1451.*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799.* | 11058.* | 12740.*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08-31 | 367.* | 113.* | 11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876.* | 10710.* | 14165.*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 (略) 出具的赣中审评报字(2022)009号《资产评估报告》。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略) (略) 认缴5280万元,实缴528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60%, (略) (略) 认缴2376万元,实缴2376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27%, (略) 认缴704万元,实缴704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8%,北京首创生态 (略) 认缴440万元,实缴440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5%。3.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至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核实,明确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 (略) 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不涉及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不涉及5.【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不涉及6.【损益调整】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7.【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8.【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9.【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10.【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经营现状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11.【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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