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7859b22de849109d08811663c98046)剑阁县元山镇原兽医站房产处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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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7859b22de849109d08811663c98046)剑阁县元山镇原兽医站房产处置竞价公告

剑阁县元山镇原兽医站房产处置
标的名称剑阁县元山镇原兽医站房产处置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77.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27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剑阁县元 (略) 、 (略) 、畜牧兽医配种站及原兽医站资产,具体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剑阁县元 (略) 、 (略) 、畜牧兽医配种站及原兽医站资产,具体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XN
经济类型其他
企业类型其他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剑阁县
住所/注册地址剑阁县元山镇千米大街24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波
注册资本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剑阁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J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同意出售闲置办公用房的复函
批准日期2022-05-10
批准文号剑国金函(2022)1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77.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交易标的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

二、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

三、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联系方式:陈尧

*),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及过户、租赁情况以及交易标的接收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五、本次交易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挂牌价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的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广元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资产处置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剑阁县元山镇原兽医站房产处置
标的名称剑阁县元山镇原兽医站房产处置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77.9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27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0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剑阁县元 (略) 、 (略) 、畜牧兽医配种站及原兽医站资产,具体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剑阁县元 (略) 、 (略) 、畜牧兽医配种站及原兽医站资产,具体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XN
经济类型其他
企业类型其他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剑阁县
住所/注册地址剑阁县元山镇千米大街24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波
注册资本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剑阁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J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同意出售闲置办公用房的复函
批准日期2022-05-10
批准文号剑国金函(2022)11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77.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交易标的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租赁。

二、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凭据。

三、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四、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联系方式:陈尧

*),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及过户、租赁情况以及交易标的接收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五、本次交易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挂牌价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性质变更的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六、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广元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资产处置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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