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公告
黄山市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公告
标的编号 | 22QT* | 查看次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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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 | 黄山 | 标的类型 | 其它 |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 10.95万元 | 交易情况 | |
公告状态 | 公告中 | ||
报名开始日期 | 2022年12月28日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出租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黄山市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6、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标的编号:22QT*)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岩寺上九庙会,是古徽州存续最久、影响最大的传统庙会,始于南宋,流传至今。随着时代的变迁,新思想、新文化、新观念深入人心,传统“上九庙会”的游神等民俗活动逐渐淡化,现已经演变成为自发的徽州好物展销会。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负责庙会前期筹备工作以及对庙会会场各交易区域的摊位进行招租、管理并获得租金收益的权利。
1、庙会时间:自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庙会区域及交易品种划分:
(1)馨领域小区门口—永华路交汇路口,为庙会主入口,以房交会、招聘会、非遗展示、汽车展示、科技普法宣传为主。
(2)信行一路(新力路至永华路口)交易区:为全段交易区,以花卉、盆景、苗木为主。
(3)永华路交易区:为全段交易区,以百货、游乐为主。
(4)永丰路交易区:为全段交易区,以百货、炒货、农副土特产品、特色小吃为主。
(5)永昌路交易区(永华路口— (略) 路口):为全段交易区,以竹木器、农具、家具为主。
(6)龙井三路交易区(永丰路口 (略) ):为单边交易区,以服装鞋帽、纺织品为主。
庙会涉及路段及交易品种区域划分详见本公告附图。
(三)经营权期限
经营权期限即为庙会起止时间,即自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
(四)特别提示
永丰路口 (略) 路段为单边摊位路段,该路段东侧为临时消防通道,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杂物及摆摊设点,保证合理消防间距。场内经营户不得私自动火,乱接高负荷电器。馨领域门口以西路段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摆放车辆。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政策因素导致本次庙会不能举办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出租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评估机构:安徽民 (略) 。
3、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18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拟公开招拍挂行为涉及2023年徽州区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民生评报[2022]-12-001号)。
5、评估对象:拟公开招拍挂行为涉及2023年徽州区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
6、评估结果:人民币109,500元。
四、出租方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五、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底价:人民币109,500元。
2、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标的租金。
(2)自《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随同标的租金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庙会结束后,承租方腾空各交易区域,并将各交易区域清理完毕,经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现场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3)出租标的租金应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2023年1月20日前与出租方完成出租标的涉及相关经营路段的交接手续,并按照出租方要求开始庙会前期的筹备工作,确保庙会顺利开展。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永丰路口 (略) 路段为单边摊位路段,该路段东侧为临时消防通道,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杂物及摆摊设点,保证合理消防间距。场内经营户不得私自动火,乱接高负荷电器。馨领域门口以西路段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摆放车辆。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政策因素导致本次庙会不能举办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承租方不得对外出租全部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
(5)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开始前,承租方须提前在出租方指定的各交易区域划定摊位线,每个摊位的宽度为3米;庙会期间每个摊位费的租金不得超过人民币120元/米,收取的摊位费统一开具正式发票。
(6)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开始前,承租方须自行解决各交易区域各摊位的外接电源,调配接电负荷,在各交易区域安装供水龙头,搭建临时公厕等前期筹备工作。
(7)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开始前,承租方须对庙会现场进行合理布置并在庙会现场设置彩虹门、广告招商牌、警示牌以及消防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
(8)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承租方负责每天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全天候在岗巡查,积极协助出租方共同做好庙会管理工作,确保各经营者在统一登记划定的区域内守法经营,如经营者之间发生其他矛盾纠纷,应负责及时调解处理。
(9)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各交易区域范围内日常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各交易区域发生的一切安全、秩序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承租方须对公共区域做好预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杀工作。督促摊贩自觉遵守庙会各项防疫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结束后,承租方须腾空各交易区域,将各区域配套的相关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各交易区域清理完毕后由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标准再次清理,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如在2023年2月2日前尚不能通过验收,则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人民币109,500元)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要求履约并且《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且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签订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全部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依据《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59-*
传 真:0559-*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三楼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标的编号 | 22QT* | 查看次数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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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 | 黄山 | 标的类型 | 其它 |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 10.95万元 | 交易情况 | |
公告状态 | 公告中 | ||
报名开始日期 | 2022年12月28日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出租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况;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黄山市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6、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标的编号:22QT*)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岩寺上九庙会,是古徽州存续最久、影响最大的传统庙会,始于南宋,流传至今。随着时代的变迁,新思想、新文化、新观念深入人心,传统“上九庙会”的游神等民俗活动逐渐淡化,现已经演变成为自发的徽州好物展销会。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负责庙会前期筹备工作以及对庙会会场各交易区域的摊位进行招租、管理并获得租金收益的权利。
1、庙会时间:自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
2、庙会区域及交易品种划分:
(1)馨领域小区门口—永华路交汇路口,为庙会主入口,以房交会、招聘会、非遗展示、汽车展示、科技普法宣传为主。
(2)信行一路(新力路至永华路口)交易区:为全段交易区,以花卉、盆景、苗木为主。
(3)永华路交易区:为全段交易区,以百货、游乐为主。
(4)永丰路交易区:为全段交易区,以百货、炒货、农副土特产品、特色小吃为主。
(5)永昌路交易区(永华路口— (略) 路口):为全段交易区,以竹木器、农具、家具为主。
(6)龙井三路交易区(永丰路口 (略) ):为单边交易区,以服装鞋帽、纺织品为主。
庙会涉及路段及交易品种区域划分详见本公告附图。
(三)经营权期限
经营权期限即为庙会起止时间,即自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
(四)特别提示
永丰路口 (略) 路段为单边摊位路段,该路段东侧为临时消防通道,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杂物及摆摊设点,保证合理消防间距。场内经营户不得私自动火,乱接高负荷电器。馨领域门口以西路段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摆放车辆。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政策因素导致本次庙会不能举办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三、出租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评估机构:安徽民 (略) 。
3、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18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拟公开招拍挂行为涉及2023年徽州区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民生评报[2022]-12-001号)。
5、评估对象:拟公开招拍挂行为涉及2023年徽州区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
6、评估结果:人民币109,500元。
四、出租方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五、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租金底价:人民币109,500元。
2、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标的租金。
(2)自《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随同标的租金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庙会结束后,承租方腾空各交易区域,并将各交易区域清理完毕,经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现场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3)出租标的租金应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2023年1月20日前与出租方完成出租标的涉及相关经营路段的交接手续,并按照出租方要求开始庙会前期的筹备工作,确保庙会顺利开展。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永丰路口 (略) 路段为单边摊位路段,该路段东侧为临时消防通道,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杂物及摆摊设点,保证合理消防间距。场内经营户不得私自动火,乱接高负荷电器。馨领域门口以西路段不得占道经营,不得随意摆放车辆。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政策因素导致本次庙会不能举办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承租方不得对外出租全部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
(5)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开始前,承租方须提前在出租方指定的各交易区域划定摊位线,每个摊位的宽度为3米;庙会期间每个摊位费的租金不得超过人民币120元/米,收取的摊位费统一开具正式发票。
(6)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开始前,承租方须自行解决各交易区域各摊位的外接电源,调配接电负荷,在各交易区域安装供水龙头,搭建临时公厕等前期筹备工作。
(7)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开始前,承租方须对庙会现场进行合理布置并在庙会现场设置彩虹门、广告招商牌、警示牌以及消防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
(8)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承租方负责每天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全天候在岗巡查,积极协助出租方共同做好庙会管理工作,确保各经营者在统一登记划定的区域内守法经营,如经营者之间发生其他矛盾纠纷,应负责及时调解处理。
(9)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各交易区域范围内日常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各交易区域发生的一切安全、秩序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期间,承租方须对公共区域做好预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杀工作。督促摊贩自觉遵守庙会各项防疫规定和安全生产要求。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庙会结束后,承租方须腾空各交易区域,将各区域配套的相关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各交易区域清理完毕后由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现场验收,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标准再次清理,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如在2023年2月2日前尚不能通过验收,则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人民币109,500元)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
七、出租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三)报名时间
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0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要求履约并且《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且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签订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全部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及相关文件填写样本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一)交易时间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承租方依据《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分中心(安徽长 (略) 黄山分公司)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559-*
传 真:0559-*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三楼
(略) 徽州区2023年岩寺上九庙会暨徽州好物展销会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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