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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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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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编号:S*D*
标的名称: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北京 (略)
转让比例:15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教育委员会
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36097.191万元
挂牌期间:20挂牌日期:2022-12-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82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我方违约或欺诈行为,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3)同意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办理工商变更时,须变更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后新的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工大”字样。(4)已自行了解房屋建筑物过户等相关政策,自行承担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办理工商变更时,须变更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后新的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工大”字样。 2、截至评估基准日,依据评估报告显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12项,建筑面积共计9601.47平方米,其中2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2880.00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1宗,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京技国用(2012出)第00015号,证载权利人为北京经开 (略) ;另外10项房屋建筑物(密云培训中心)为标的企业自建房屋,申报建筑面积为6721.47平方米(详见评估明细表),因该部分房屋所占用土地为标的企业租赁的密云县穆家峪镇人民政府及密云县穆家峪镇辛安庄村村民的土地,租赁期限分别为2014年4月22日至2034年4月21日、2011年7月25日至2061年7月25日,因此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开发产品中的北京经开*中心一期D1F1地块项目中的A1住宅楼,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技国土出让[合]字(2011)第32号)的约定,“建筑面积不少于8800平方米的居住用房由受让人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因此纳入评估范围的A1住宅楼为不可售状态,面积8895.35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资产抵押情况:标的企业为开发建设“北京经开数码科技园B区”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贷款,2017年6月1日标的企业与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编号:*-2017年(亦庄)字00062号),借款金额6亿元,借款期限十年。为确保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债权的实现,双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亦庄(抵)字0008号),并追加股东北京经开 (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开发区路东区D1C1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京技国用(2015出)第00007号);2017年4月10日,标的企业与华夏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YYB09(融资)*)。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为3.4亿元,有效期限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3日止。为确保上述债权的实现,双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YYB09(高抵)*),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1/2/3/4/5/8/9/15/18/36号楼及10号楼3-4层房地产(京技国用(2012出)第00015号,房产权属证明详见评估报告);2019年4月,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同意标的企业申请的3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为15年。为确保上述债权的实现,双方于2020年7月28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7700DY209N75AF),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 (略) 40号楼3-18层,共86套(京技国用2012出第00015号,X京房权证开字第*号)。 3、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其他披露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北京经开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17B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35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2021)
营业收入(上年度):16,843.54利润总额(上年度):-1,038.27净利润(上年度):-362.33
资产总额(上年度):210,721.73负债总额(上年度):165,668.03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45,053.7
审计机构:
本年度2022-3-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1,858.49利润总额:-1,007.07净利润:-1,006.16
资产总额:206,484.69负债总额:162,437.1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44,047.53
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 (略) -999,999,99915
北京经开 (略) -999,999,9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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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经开工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编号:S*D*
标的名称: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北京 (略)
转让比例:15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教育委员会
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价格:36097.191万元
挂牌期间:20挂牌日期:2022-12-27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1082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我方违约或欺诈行为,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3)同意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办理工商变更时,须变更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后新的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工大”字样。(4)已自行了解房屋建筑物过户等相关政策,自行承担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1、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办理工商变更时,须变更标的企业名称,变更后新的标的企业名称不再使用“工大”字样。 2、截至评估基准日,依据评估报告显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12项,建筑面积共计9601.47平方米,其中2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2880.00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1宗,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京技国用(2012出)第00015号,证载权利人为北京经开 (略) ;另外10项房屋建筑物(密云培训中心)为标的企业自建房屋,申报建筑面积为6721.47平方米(详见评估明细表),因该部分房屋所占用土地为标的企业租赁的密云县穆家峪镇人民政府及密云县穆家峪镇辛安庄村村民的土地,租赁期限分别为2014年4月22日至2034年4月21日、2011年7月25日至2061年7月25日,因此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开发产品中的北京经开*中心一期D1F1地块项目中的A1住宅楼,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技国土出让[合]字(2011)第32号)的约定,“建筑面积不少于8800平方米的居住用房由受让人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因此纳入评估范围的A1住宅楼为不可售状态,面积8895.35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资产抵押情况:标的企业为开发建设“北京经开数码科技园B区”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贷款,2017年6月1日标的企业与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编号:*-2017年(亦庄)字00062号),借款金额6亿元,借款期限十年。为确保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债权的实现,双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7年亦庄(抵)字0008号),并追加股东北京经开 (略)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开发区路东区D1C1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京技国用(2015出)第00007号);2017年4月10日,标的企业与华夏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YYB09(融资)*)。合同约定的最高融资额度为3.4亿元,有效期限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3日止。为确保上述债权的实现,双方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YYB09(高抵)*),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1/2/3/4/5/8/9/15/18/36号楼及10号楼3-4层房地产(京技国用(2012出)第00015号,房产权属证明详见评估报告);2019年4月,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同意标的企业申请的3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为15年。为确保上述债权的实现,双方于2020年7月28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7700DY209N75AF),抵押物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 (略) 40号楼3-18层,共86套(京技国用2012出第00015号,X京房权证开字第*号)。 3、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其他披露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名称:北京经开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17B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35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审计年度(2021)
营业收入(上年度):16,843.54利润总额(上年度):-1,038.27净利润(上年度):-362.33
资产总额(上年度):210,721.73负债总额(上年度):165,668.03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45,053.7
审计机构:
本年度2022-3-31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1,858.49利润总额:-1,007.07净利润:-1,006.16
资产总额:206,484.69负债总额:162,437.1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44,047.53
企业股东信息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东持股比例
北京 (略) -999,999,99915
北京经开 (略) -999,999,9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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