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转让翔宇花园小区南门三处商业房产项目
关于对外转让翔宇花园小区南门三处商业房产项目
(略) (略) 关于淮安区翔宇花园55幢1、2号房、55幢二层1、2号房加一层12号 房、55幢三层不动产权整体公开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区翔宇花园55幢1、2号房、55幢二层1、2号房加一层12号房、55幢三层不动产权整体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HACQ-*-HA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2/2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30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文件 | 一、《关于申请对外转让自有房产的请示》( (略) (略) 文件); 二、《关于同意对外转让自有房产的批复》( (略) (略) 文件)。 | ||
转让人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HACQ-*-HA:淮安区翔宇花园55幢1、2号房( 50.56㎡,苏(2020)淮安区不动产权第*号)、55幢二层1、2号房加一层12号房(685.85㎡,苏(2020)淮安区不动产权第*号)、55幢三层(617.34㎡,苏(2020)淮安区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1353.75㎡;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商业;租赁情况:已出租;抵押情况:已抵押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国衡评报字〔2022〕第022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31日 | ||
标的评估值 | *元 | ||
底价情况 | 1257.05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本次标的物结构特殊,不易拆分,故采用整体转让方式; 二、本次拟挂牌的三处房产因转让方于2022年11月在淮安清浦兴福村镇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95万元,并以拟挂牌的翔宇花园三处商业房产办理了抵押,若竞买人成功竞得,转让方将还清银行贷款,并办理解除抵押事宜;拟挂牌房产无行政诉讼、查封等重大事项; 三、翔宇花园55幢一层1、2号房(50.56平方米)、二层1、2号房(660.85平方米)、三层(617.34平方米)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止,原承租人享有本次不动产权整体转让优先购买权;翔宇花园55幢一层12号房(以房屋现状为准,约25平方米)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原承租人不享有本次不动产权整体转让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5、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文件; | ||
其他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 (略) 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人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 (略) 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确定正式参加转让(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如被确认为受让方,该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相关规定与转让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房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转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意向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程女士(交易中心) | 张先生(转让方)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
附件: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http://**:8000/TPFrame/eWebEditor/uploadfile/*57.doc]
(略) (略) 关于淮安区翔宇花园55幢1、2号房、55幢二层1、2号房加一层12号 房、55幢三层不动产权整体公开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区翔宇花园55幢1、2号房、55幢二层1、2号房加一层12号房、55幢三层不动产权整体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HACQ-*-HA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2/28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1/30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文件 | 一、《关于申请对外转让自有房产的请示》( (略) (略) 文件); 二、《关于同意对外转让自有房产的批复》( (略) (略) 文件)。 | ||
转让人名称 | (略) (略)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HACQ-*-HA:淮安区翔宇花园55幢1、2号房( 50.56㎡,苏(2020)淮安区不动产权第*号)、55幢二层1、2号房加一层12号房(685.85㎡,苏(2020)淮安区不动产权第*号)、55幢三层(617.34㎡,苏(2020)淮安区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建筑面积:1353.75㎡;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商业;租赁情况:已出租;抵押情况:已抵押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国衡评报字〔2022〕第022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31日 | ||
标的评估值 | *元 | ||
底价情况 | 1257.05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本次标的物结构特殊,不易拆分,故采用整体转让方式; 二、本次拟挂牌的三处房产因转让方于2022年11月在淮安清浦兴福村镇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495万元,并以拟挂牌的翔宇花园三处商业房产办理了抵押,若竞买人成功竞得,转让方将还清银行贷款,并办理解除抵押事宜;拟挂牌房产无行政诉讼、查封等重大事项; 三、翔宇花园55幢一层1、2号房(50.56平方米)、二层1、2号房(660.85平方米)、三层(617.34平方米)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9日止,原承租人享有本次不动产权整体转让优先购买权;翔宇花园55幢一层12号房(以房屋现状为准,约25平方米)已出租,租赁期限自2020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原承租人不享有本次不动产权整体转让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须提供承诺书) 5、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6、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文件; | ||
其他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 (略) 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 (http://**: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 并在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 (略) 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人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 (略) 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租赁。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确定正式参加转让(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如被确认为受让方,该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相关规定与转让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房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转让合同或拒付款项或放弃转让,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意向受让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程女士(交易中心) | 张先生(转让方)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
附件: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http://**:8000/TPFrame/eWebEditor/uploadfile/*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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