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厦一层东北面房产招租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商业大厦一层东北面房产招租

项目名称: (略) 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一层东北面房产招租
挂牌价格:*元
项目简介: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一层东北面房产招租。租赁期限5年,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元,自第2个租赁年度起(含第2个租赁年度)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 (略) 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一层,产权证已办理,建筑面积约为960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1)租赁 (略) (略) 名下资产, (略) (略) 租赁取得,产权明晰。 (略) (略) (略) (略) 对外转租。
(2)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3)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品、仓储经营,不得作为居住场所等及其它非法用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自己搬离,逾期十日不搬离视为放弃所租房内的全部物品,出租方可自行接管并不负责租房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且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为,迟交一天承担500元违约责任。
6、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
7、承租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没收押金。
8、出租方原则上不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房屋,承租方转租租赁房屋给第三人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备转租合同,承租第三人须同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同意转租。
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及租金后,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若承租方违约需要承担租金损失责任,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水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电费按月实际抄表数进行交纳。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12月26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项目名称: (略) 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一层东北面房产招租
挂牌价格:*元
项目简介: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一层东北面房产招租。租赁期限5年,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元,自第2个租赁年度起(含第2个租赁年度)每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首年月租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 (略) 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一层,产权证已办理,建筑面积约为960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1)租赁 (略) (略) 名下资产, (略) (略) 租赁取得,产权明晰。 (略) (略) (略) (略) 对外转租。
(2)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3)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予调整。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品、仓储经营,不得作为居住场所等及其它非法用途;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并承担全部费用。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通讯费、电视收视费、卫生保洁费,以及消防、环保器材等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外墙立面、原有墙体结构及原有设施的,或者需要在横梁、外墙打孔凿洞的,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意见书后,方可进行装修的相关事宜。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自己搬离,逾期十日不搬离视为放弃所租房内的全部物品,出租方可自行接管并不负责租房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且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为,迟交一天承担500元违约责任。
6、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之外,每逾期一日,由出租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
7、承租方不交付或者不足额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没收押金。
8、出租方原则上不同意承租方转租租赁房屋,承租方转租租赁房屋给第三人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并报备转租合同,承租第三人须同意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否则出租方有权不同意转租。
9、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及租金后,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若承租方违约需要承担租金损失责任,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
10、租赁期间,水费由承租方自行交纳,电费按月实际抄表数进行交纳。
11、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1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2年12月26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