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2项机器设备处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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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2项机器设备处置中标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2DF*监测编号TR2022HB*-5
项目名称 (略) 2项机器设备处置转让底价0.*万元
挂牌日期2022-12-28挂牌截止日期2023-01-04
标的所在地区 (略) - (略)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成新率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2-12-28
挂牌公告期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资产为2项机械设备(比亚迪F3DM双模电动汽车配件、锂离子电池组)。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标的物目前存放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5号楼。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受让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受让方须承诺已经充分知悉转让标的的现状,并且完全理解和认可转让方所作的上述风险提示(含“标的基本情况”备注栏等)的内容和涵义,承诺履行转让须知和风险提示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承诺自愿承担各种潜在的风险,自愿申请参加上述转让标的的竞买。

4、《交易合同》生效后,转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可能产生的拆除、搬运等费用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挂牌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文件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相关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正式报名受让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相关情况详见“保证金设定”一栏)。

5、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6、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及移交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标的挂牌日现状进行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9、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时应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当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0、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交易合同》生效后,转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

账号:*55(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清算行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行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2-10-27
评估报告文号鄂永资评报字[2022]第WH0249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3.*
账面净值(万元)0.*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赵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7-*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需要不需要需要--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2DF*监测编号TR2022HB*-5
项目名称 (略) 2项机器设备处置转让底价0.*万元
挂牌日期2022-12-28挂牌截止日期2023-01-04
标的所在地区 (略) - (略)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成新率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2-12-28
挂牌公告期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资产为2项机械设备(比亚迪F3DM双模电动汽车配件、锂离子电池组)。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标的物目前存放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大道339号5号楼。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受让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受让方须承诺已经充分知悉转让标的的现状,并且完全理解和认可转让方所作的上述风险提示(含“标的基本情况”备注栏等)的内容和涵义,承诺履行转让须知和风险提示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承诺自愿承担各种潜在的风险,自愿申请参加上述转让标的的竞买。

4、《交易合同》生效后,转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可能产生的拆除、搬运等费用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挂牌转让底价为含税价。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文件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相关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正式报名受让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前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相关情况详见“保证金设定”一栏)。

5、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6、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及移交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标的挂牌日现状进行公开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9、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办理竞买登记时应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当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0、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交易合同》生效后,转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

账号:*55(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清算行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就高的原则直接签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情形是指: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日内未签订《交易合同》的; (3)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4)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行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2-10-27
评估报告文号鄂永资评报字[2022]第WH0249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3.*
账面净值(万元)0.*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赵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7-*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需要不需要需要--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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