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17.24%股权转让
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17.24%股权转让
项目方日照 (略) ,成立于 2016年12月5日 ,注册资金 5800万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5205.81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398.67 ,利润总额(万元):-1147.13 ,负债总额(万元):3037.46 ,所有者权益(万元):2168.1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17.24%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1,050 万元 ,拟转让比例:17.24%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山东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402 个,历史完成量为 1357 个,完成金额 957.3 亿元 ,完成率 56%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教育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39 个,历史完成量 63 个,完成金额 4.47 亿元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东港区后村镇山字河机场 | 法定代表人 | 吕丰礼 | ||||||||||||||||||
成立日期 | 2016-12-06 | 注册资本(万元) | 58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CP0BXX0 | ||||||||||||||||||||
经营范围 | 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1.73% | ||||||||||||||||||||
2 | 31.03% | ||||||||||||||||||||
3 | 17.24%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
2022-09-30 财务报表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2、老股东行权方式设置为“最后行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最后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交易项目组织交易的程序,待组织交易确定其他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和达成的交易条件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明确表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方。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者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期限内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最终报价且达成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义林奥审字[2022]第V3-209号《审计报告》及鲁瞬评报字(2020)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14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10.77923万元 | ||||||||||||||||||||
项目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1,05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所涉及的事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向交易中心提出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继续承接标的企业的股东权利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股权后,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程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项目方日照 (略) ,成立于 2016年12月5日 ,注册资金 5800万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5205.81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2398.67 ,利润总额(万元):-1147.13 ,负债总额(万元):3037.46 ,所有者权益(万元):2168.1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日照锐翔飞行培训有限公司17.24%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1,050 万元 ,拟转让比例:17.24%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3年01月06日。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山东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402 个,历史完成量为 1357 个,完成金额 957.3 亿元 ,完成率 56%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教育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139 个,历史完成量 63 个,完成金额 4.47 亿元 ,完成率 45%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ZZR*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东港区后村镇山字河机场 | 法定代表人 | 吕丰礼 | ||||||||||||||||||
成立日期 | 2016-12-06 | 注册资本(万元) | 58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CP0BXX0 | ||||||||||||||||||||
经营范围 | 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护林、空中拍照。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51.73% | ||||||||||||||||||||
2 | 31.03% | ||||||||||||||||||||
3 | 17.24%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 |||||||||||||||||||||
2022-09-30 财务报表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2、老股东行权方式设置为“最后行权”,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最后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交易项目组织交易的程序,待组织交易确定其他意向受让方最终报价和达成的交易条件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行权。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明确表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为最终受让方。优先购买权人表示放弃行权或者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期限内未作明确意思表示的,最终报价且达成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义林奥审字[2022]第V3-209号《审计报告》及鲁瞬评报字(2020)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14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10.77923万元 | ||||||||||||||||||||
项目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1,05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债务、或有负债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所涉及的事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向交易中心提出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继续承接标的企业的股东权利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股权后,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程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