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2年宁溧工15号公告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2022年宁溧工15号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2年宁溧工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 (略)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配套用 地比例 (%) | ||||||||||
1 | NO.溧水2022GY48 | 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以东、淮源大道以北地块 | 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以东、淮源大道以北 | 11707.27 | 11707.27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新建年产1000台通用机电设备组装生产线项目 | ≥350 | 1.5≤Far≤2.5 | / | / | ≤24 | 7 |
2 | NO.溧水2022GY49 | 溧水经济开发区徐母塘路以南地块 | 溧水经济开发区徐母塘路以南 | 7928.22 | 7928.22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双螺杆挤出机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 | ≥350 | 1.2≤Far≤2.0 | / | / | ≤24 | 7 |
3 | NO.溧水2022GY50 | 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以西地块 | 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以西 | 63841.69 | 63841.69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改装车建设项目 | ≥350 | 1.5≤Far≤2.0 | ≤50% | / | ≤24 | 7 |
4 | NO.溧水2022GY51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金港路以西地块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金港路以西 | 8516.69 | 8516.69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年产3000吨热塑性弹性体及粘结树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500 | 1.5≤Far≤2.5 | / | / | ≤35 | 7 |
5 | NO.溧水2022GY52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兴屏路以东地块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兴屏路以东 | 27373.2 | 27373.2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年产9500套物流装卸和运输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 ≥500 | 1.2≤Far≤2.5 | / | / | ≤35 | 7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NO.溧水2022GY48 | 457 | 92 | 10 |
NO.溧水2022GY49 | 310 | 62 | 10 |
NO.溧水2022GY50 | 2873 | 575 | 10 |
NO.溧水2022GY51 | 320 | 64 | 10 |
NO.溧水2022GY52 | 822 | 165 | 10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溧水2022GY48: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2.No.溧水2022GY49: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3.No.溧水2022GY50: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4.No.溧水2022GY51: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5.No.溧水2022GY52: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现状交付。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 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价时间
1、 (略) 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 (略) 溧水区中山西路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西三楼311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6:00期间可登 (略) 场网“溧水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3年2月1日16:00,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均可报价。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3年2月2日9: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要求
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 1个月内缴纳首期50%出让金,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成交后3个月内缴纳剩余50%出让金。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3、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 (略) 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
网站: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801/J_Regedit1.aspx)
(略) 场网(http://**)
(略) 场网(http://**)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
财务咨询电话:(025)*
(略) 溧水区公证处咨询电话:(025) *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2年宁溧工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及《 (略)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 实际出让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产业 类型 | 项目内容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控制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高度 (米) | 配套用 地比例 (%) | ||||||||||
1 | NO.溧水2022GY48 | 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以东、淮源大道以北地块 | 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以东、淮源大道以北 | 11707.27 | 11707.27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新建年产1000台通用机电设备组装生产线项目 | ≥350 | 1.5≤Far≤2.5 | / | / | ≤24 | 7 |
2 | NO.溧水2022GY49 | 溧水经济开发区徐母塘路以南地块 | 溧水经济开发区徐母塘路以南 | 7928.22 | 7928.22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双螺杆挤出机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建设项目 | ≥350 | 1.2≤Far≤2.0 | / | / | ≤24 | 7 |
3 | NO.溧水2022GY50 | 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以西地块 | 溧水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大道以西 | 63841.69 | 63841.69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改装车建设项目 | ≥350 | 1.5≤Far≤2.0 | ≤50% | / | ≤24 | 7 |
4 | NO.溧水2022GY51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金港路以西地块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金港路以西 | 8516.69 | 8516.69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年产3000吨热塑性弹性体及粘结树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500 | 1.5≤Far≤2.5 | / | / | ≤35 | 7 |
5 | NO.溧水2022GY52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兴屏路以东地块 | 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以北、兴屏路以东 | 27373.2 | 27373.2 | 工业用地 | 制造业 | 年产9500套物流装卸和运输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 ≥500 | 1.2≤Far≤2.5 | / | / | ≤35 | 7 |
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NO.溧水2022GY48 | 457 | 92 | 10 |
NO.溧水2022GY49 | 310 | 62 | 10 |
NO.溧水2022GY50 | 2873 | 575 | 10 |
NO.溧水2022GY51 | 320 | 64 | 10 |
NO.溧水2022GY52 | 822 | 165 | 10 |
三、出让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1.No.溧水2022GY48: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2.No.溧水2022GY49: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3.No.溧水2022GY50: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4.No.溧水2022GY51: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5.No.溧水2022GY52:
(1)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5年。
(2)该地块竞得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3) 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应由受让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现状交付。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 50%的前提下,可就该 (略) 。受让人如需变 (略) 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 (略)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价时间
1、 (略) 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 (略) 溧水区中山西路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西三楼311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2月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6:00期间可登 (略) 场网“溧水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竞买,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23年2月1日16:00,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均可报价。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3年2月2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23年2月2日9: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要求
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 1个月内缴纳首期50%出让金,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成交后3个月内缴纳剩余50%出让金。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 (略) 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3、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地址: (略) 溧水区中山西路17号
网站:溧水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http://**:801/J_Regedit1.aspx)
(略) 场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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