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万坊许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采矿权出让
南城县万坊许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采矿权出让
(公告文号:城自然矿招(2022)01号)
经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略)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略) 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 (略)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 (略) 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拟招标方式出让南城县万坊许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南城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南城县建昌大道65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 (略)
场所:南城县万年西路新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南城县万坊许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
开采矿种:片麻岩
地理位置:南城县万坊镇鄱阳村
面积:0.21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4 | *.91 |
2 | *.27 | *.76 |
3 | *.69 | *.94 |
4 | *.09 | *.28 |
5 | *.22 | *.12 |
6 | *.42 | *.38 |
7 | *.80 | *.61 |
8 | *.60 | *.39 |
9 | *.71 | *.34 |
* | 330 | 104 |
资源储量:4702.77万吨
开采标高:330米至10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采储量3186.29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已编制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6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或企业法人必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投标人必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必须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违法企业名单。 (7)投标人必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现开标时间更正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 (略)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线下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 (略) (略) (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05室)。经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方可取得投标资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报名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八、风险提示
1.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风险提示及有关情况说明的所有内容。 2.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详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所载明矿区范围的资源量、品位及矿体赋存状态等,都有可能因进一步的生产性勘探和开发而发生变化,并不能保证开采矿种品位和储量变化。建议投标人认真阅读有关招标公告,并在投标前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参阅矿区的有关地质资料, 到实地进行踏勘,真实了解该矿区勘查开釆的风险情况,其投标风险和勘查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请谨慎决策,风险自担。 3.投标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采矿权出让后,由中标人中标后与南城县金融创新 (略) 协调解决。 4.矿区与周边村民关系、道路及生产场地由中标人自行协商处理,出让人不负任何费用及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6.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答疑回复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该中标人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同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 1.投标人恶意竞标,或者投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的;2.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3.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中标的;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基础设施费、政策处置费等费用、不遵守“风险提示”“特别约定”等本方案约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该中标人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 (三)中标人以保函(电子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期限不少于6个月。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持缴清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土地成本缴款凭证,到电子保函承办银行办理解除)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资保证金的,未在中标5个工作日内把1亿投资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并处 6000万元罚款。
本公告在南城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 (略)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南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8日
(公告文号:城自然矿招(2022)01号)
经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 (略) 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略) 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 (略)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 (略) 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拟招标方式出让南城县万坊许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南城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南城县建昌大道65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略) 公共资 (略)
场所:南城县万年西路新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南城县万坊许家湾片麻岩矿(建筑用)
开采矿种:片麻岩
地理位置:南城县万坊镇鄱阳村
面积:0.21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4 | *.91 |
2 | *.27 | *.76 |
3 | *.69 | *.94 |
4 | *.09 | *.28 |
5 | *.22 | *.12 |
6 | *.42 | *.38 |
7 | *.80 | *.61 |
8 | *.60 | *.39 |
9 | *.71 | *.34 |
* | 330 | 104 |
资源储量:4702.77万吨
开采标高:330米至10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采储量3186.29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已编制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6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或企业法人必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投标人必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必须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违法企业名单。 (7)投标人必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30时,现开标时间更正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 (略)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线下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 (略) (略) ( (略) 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05室)。经资格审核通过,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方可取得投标资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报名申请。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八、风险提示
1.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风险提示及有关情况说明的所有内容。 2.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详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所载明矿区范围的资源量、品位及矿体赋存状态等,都有可能因进一步的生产性勘探和开发而发生变化,并不能保证开采矿种品位和储量变化。建议投标人认真阅读有关招标公告,并在投标前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参阅矿区的有关地质资料, 到实地进行踏勘,真实了解该矿区勘查开釆的风险情况,其投标风险和勘查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请谨慎决策,风险自担。 3.投标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采矿权出让后,由中标人中标后与南城县金融创新 (略) 协调解决。 4.矿区与周边村民关系、道路及生产场地由中标人自行协商处理,出让人不负任何费用及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6.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答疑回复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该中标人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同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 1.投标人恶意竞标,或者投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的;2.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3.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中标的;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基础设施费、政策处置费等费用、不遵守“风险提示”“特别约定”等本方案约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该中标人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 (三)中标人以保函(电子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期限不少于6个月。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持缴清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土地成本缴款凭证,到电子保函承办银行办理解除)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资保证金的,未在中标5个工作日内把1亿投资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并处 6000万元罚款。
本公告在南城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 (略)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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