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552%股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2SZ10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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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552%股权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2SZ1000099)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云 (略)
住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

法定代表人:宁德刚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

企业类型: (略) (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5-08-29

经营期限:2005-08-29至长期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产业投资和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围绕业务开展的各项资产经营;项目投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委托、租赁、承包经营;煤炭和城镇燃气用二*醚销售、各类商品和技术的国内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经营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略) 经营:煤炭、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和矿产品、日用百货、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现代办公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设备、金属包装物、针编织品、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磷及磷制品、腐蚀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和包装桶的销售和加工服务;化肥零售;铁路及汽车运输代理;工程、矿山设计及招标、信息咨询;民用燃气储运销售;节能新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1577人

主营业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略) 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明确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否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 (略) 国有 (略) 44.8566%

2、 (略) (略) 15.1373%

3、中国 (略) 昆明盘龙支行4.4919%

4、中国 (略) 昆明分行 3.3052%

5、 (略) 滇中产业 (略) 3.1403%

6、上海浦东 (略) 昆明分行2.4141%

7、 (略) 信银松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3264%

8、 (略) 昆明分行1.9070%

9、 (略) (略) 分行 1.8229%

10、国家开发银行 1.7224%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云南鼎立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12月28日

评估基准日:2021月12月31日

项目

评估值

审计后账面值

资产总额(万元)

-

2,060,120.57

负债总额(万元)

-

1,353,185.66

净资产(万元)

9,920.16

706,934.9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9920.16

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060,120.57

负债总额(万元):1,353,185.66

所有者权益(万元):706,934.90

2021年营业收入(万元):470,937.64

2021年净利润(万元):15,886.91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元):19,414,730,698.04

负债总额(元):12,102,661,761.39

所有者权益(元):7,312,068,936.65

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元):4,241,267,907.94

2022年1-9月净利润(元):256,943,218.86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云 (略) 1.1552%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9920.16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涉及控股权变化的,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不涉及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①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②与参与不良资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③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④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⑤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⑥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5、受让方不得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股权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股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标的股权现状无异议。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股权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股权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25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3、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联交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且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保证该资金来源合法。

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股权过户的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上述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股权转让公告,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7、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昆明分行

住所: (略) 西山区广福路488号

负责人:刘金球

企业类型: (略) ( (略) 、国有控股)

监管机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批复》(广发总复【2022】0201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1.1552%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1.1552%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赵小姐;0755-*宋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9550 8802 1003 1900 153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云 (略)
住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

法定代表人:宁德刚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5

企业类型: (略) (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5-08-29

经营期限:2005-08-29至长期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产业投资和煤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围绕业务开展的各项资产经营;项目投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委托、租赁、承包经营;煤炭和城镇燃气用二*醚销售、各类商品和技术的国内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经营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略) 经营:煤炭、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和矿产品、日用百货、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现代办公设备、汽车零配件、化工设备、金属包装物、针编织品、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磷及磷制品、腐蚀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和包装桶的销售和加工服务;化肥零售;铁路及汽车运输代理;工程、矿山设计及招标、信息咨询;民用燃气储运销售;节能新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1577人

主营业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略) 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明确

管理层是否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否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拟受让比例: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1、 (略) 国有 (略) 44.8566%

2、 (略) (略) 15.1373%

3、中国 (略) 昆明盘龙支行4.4919%

4、中国 (略) 昆明分行 3.3052%

5、 (略) 滇中产业 (略) 3.1403%

6、上海浦东 (略) 昆明分行2.4141%

7、 (略) 信银松德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2.3264%

8、 (略) 昆明分行1.9070%

9、 (略) (略) 分行 1.8229%

10、国家开发银行 1.7224%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云南鼎立房地产土地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12月28日

评估基准日:2021月12月31日

项目

评估值

审计后账面值

资产总额(万元)

-

2,060,120.57

负债总额(万元)

-

1,353,185.66

净资产(万元)

9,920.16

706,934.9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9920.16

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2,060,120.57

负债总额(万元):1,353,185.66

所有者权益(万元):706,934.90

2021年营业收入(万元):470,937.64

2021年净利润(万元):15,886.91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元):19,414,730,698.04

负债总额(元):12,102,661,761.39

所有者权益(元):7,312,068,936.65

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元):4,241,267,907.94

2022年1-9月净利润(元):256,943,218.86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云 (略) 1.1552%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9920.16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该部分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涉及控股权变化的,是否要求续聘标的企业员工:不涉及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说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①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②与参与不良资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③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④标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关联方;

⑤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⑥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5、受让方不得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转让标的股权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股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标的股权现状无异议。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股权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联交所对标的股权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25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3、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联交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且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保证该资金来源合法。

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股权过户的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上述股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即视为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股权转让公告,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3)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7、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昆明分行

住所: (略) 西山区广福路488号

负责人:刘金球

企业类型: (略) ( (略) 、国有控股)

监管机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批复》(广发总复【2022】0201号)

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比例:1.1552%

本次转让股权比例:1.1552%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 赵小姐;0755-*宋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 真: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楼

网 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 号:9550 8802 1003 1900 153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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