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431097140.29元债权
沈阳铁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431097140.29元债权
项目名称: | 沈阳铁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431097140.29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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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 (略)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6852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2-2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情况,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承诺函》等受让申请材料,并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37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保密承诺函》后,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存在误解、显失公平、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以任何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承诺其自身具备依法受让该转让标的的资格,并已履行受让所需的法定批准程序,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挂牌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条款,并承诺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挂牌价格为68521.*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25411.*万元;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共计43109.*万元,包括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41971.*万元,转让价格为41971.*万元;评估基准日后期转让方新增对标的企业债权1138万元,转让价格为1138万元 。若产生竞价,本项目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均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详见转让方备查文件) 3、本项目除挂牌价格中包含的债权外,标的企业剩余的债权债务均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关于DD-2107号工农路地块的安排 (1)受让方已明确知晓标的 (略) 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署的《DD-2107号工农路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并同意承接、继续依约履行《确认书》中一切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余款及余款利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契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在土地开发中依法应当办理的一系列手续等。 (2)受让方承诺已经充分知悉《确认书》中涉及的成交地块的实际情况,知悉上述地块红线内存在两处箱变(大东区电业局管辖)、一处水泵房及尚未清运的土方的情况。受让方承诺自行与政府及相关方协调拆迁及清运问题,费用由受让方与政府协商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3)双方办理完交割手续后,关于DD-2107号工农路地块的全部权利义务与转让方无关,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沈阳铁欣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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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YD6KF5C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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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66.8 | 净利润(上年度): | -365.8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5,140.2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6,286.8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146.6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路华会计 (略) 沈阳分所 | |||||
本年度2022-3-31财务报表【季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80.64 | 净利润: | -80.44 | |
资产总额: | 59,847.58 | 负债总额: | 42,078.0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7,769.5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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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略) | -999,999,999 | 100 |
项目名称: | 沈阳铁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431097140.29元债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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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 (略) | ||
转让比例: | 100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6852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12-28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情况,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承诺函》等受让申请材料,并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37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交《保密承诺函》后,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存在误解、显失公平、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以任何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承诺其自身具备依法受让该转让标的的资格,并已履行受让所需的法定批准程序,意向受让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5)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挂牌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条款,并承诺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挂牌价格为68521.*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25411.*万元;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共计43109.*万元,包括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金额为41971.*万元,转让价格为41971.*万元;评估基准日后期转让方新增对标的企业债权1138万元,转让价格为1138万元 。若产生竞价,本项目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均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详见转让方备查文件) 3、本项目除挂牌价格中包含的债权外,标的企业剩余的债权债务均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关于DD-2107号工农路地块的安排 (1)受让方已明确知晓标的 (略) 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签署的《DD-2107号工农路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并同意承接、继续依约履行《确认书》中一切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余款及余款利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契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在土地开发中依法应当办理的一系列手续等。 (2)受让方承诺已经充分知悉《确认书》中涉及的成交地块的实际情况,知悉上述地块红线内存在两处箱变(大东区电业局管辖)、一处水泵房及尚未清运的土方的情况。受让方承诺自行与政府及相关方协调拆迁及清运问题,费用由受让方与政府协商解决,与转让方无关。 (3)双方办理完交割手续后,关于DD-2107号工农路地块的全部权利义务与转让方无关,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沈阳铁欣房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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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MA0YD6KF5C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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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366.8 | 净利润(上年度): | -365.87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5,140.23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26,286.8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146.65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路华会计 (略) 沈阳分所 | |||||
本年度2022-3-31财务报表【季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80.64 | 净利润: | -80.44 | |
资产总额: | 59,847.58 | 负债总额: | 42,078.06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7,769.5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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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略) | -999,999,99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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