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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83f71ea7bc4c82913546feafce8a59)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竞价公告

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
标的名称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47.6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30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0.1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清新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B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海淀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11层11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玉山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发展(控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7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清新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北京清新 (略) 2022年第四十一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2-09-23
批准文号总办会[2022]41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47.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无。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转让,以《资产明细表》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在勘查现场领取《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后,凭双方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方可报名参与受让。如有疑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看货联系人:万宁,电话:*,看货地点: (略) 渝水区(县)阳光大道2551号赣锋锂电厂区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且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搬离转让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交易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如有损坏, (略) 场价予以赔偿。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承担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等一切责任。

6.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自行提货,受让方签收交割单即视为货物交付完毕。标的资产交付后,由此产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应当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且,此后一切安全、环保责任等也应当由受让方承担。

8.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询价咨询报告》可于公告期内到交易所查阅。

9.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4.7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1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
标的名称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47.6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12-30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0.1万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清新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B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海淀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11层11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玉山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发展(控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7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清新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北京清新 (略) 2022年第四十一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2-09-23
批准文号总办会[2022]41期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47.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无。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赣锋锂电空调冷冻水系统节能项目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转让,以《资产明细表》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质量、重量、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在勘查现场领取《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后,凭双方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方可报名参与受让。如有疑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向转让方提出,报名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看货联系人:万宁,电话:*,看货地点: (略) 渝水区(县)阳光大道2551号赣锋锂电厂区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渣清运、倒场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且需满足政府对消防、环境、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搬离转让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交易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如有损坏, (略) 场价予以赔偿。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承担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等一切责任。

6.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7.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前往标的现场自行提货,受让方签收交割单即视为货物交付完毕。标的资产交付后,由此产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应当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且,此后一切安全、环保责任等也应当由受让方承担。

8.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询价咨询报告》可于公告期内到交易所查阅。

9.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4.7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1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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