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20号二楼208号房招租(5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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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20号二楼208号房招租(5年)项目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20号二楼208号房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2-1182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2月30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月 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第二层/共三层

租赁面积

50平方米

租赁期限

五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当月10号前交纳当月租金或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中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一)地理位置:标的位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该建筑东临广西壮族 (略) 科学技术协会,南临柳州线务大厦,西临海关路,北临高新三路;所在建筑物共地上3层,标的位于第2层。

(二)道路通达度:所在区域路网密集,四通八达,主干道有海关路,次干道有高新三路等,标的出入口临海关路,道路通达度较高。

(三)交通便捷度:附近有58路、75路、76路、82路、快2号线、快5号线等多条公交路线经过并设有站点,公交车流量大,所处区域无交通管制。

(四)公共配套情况: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金榜来大厦停车场、柳畔东堤停车场、博艺大厦停车场等多个停车场地,停车位1000余个,有各类银行网点(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电信营业厅、加油站等公共配套设施。

(五)商务氛围:周边主要办公房地产有 (略) 广场、万达广场等,入驻企业类别大多为中小规模的旅游、电脑、网络服务、法律咨询、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六)规划定位:所在 (略) 城中区办公中心。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招租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二楼208号房,面积为50㎡,用途为办公,标的内部干净整洁,现处于出租中。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8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30日

评估机构

(略) 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略)

租金底价

4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出租办公用房的请示》(柳银保监字〔2020〕5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柳州银保监分局办公用房出租事项的批复》(桂银保监办复〔2020〕2号)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3.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元),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

账号: 20-*

开户行:农业银行柳州城中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海关路20号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如无履约保证金,则无需退还)。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办公及开展柳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0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5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联系人:钟主任 077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承租人报名须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证明文件,以行使优先承租权。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6,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2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意向委托授权书(如需).doc

附件2:标的图片.zip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

报名咨询

甘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略) ,城中区,柳州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路20号二楼208号房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2-1182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12月30 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1月 6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层数

第二层/共三层

租赁面积

50平方米

租赁期限

五年

租金支付方式

以12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当月10号前交纳当月租金或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履约保证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中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是否设立居住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一)地理位置:标的位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该建筑东临广西壮族 (略) 科学技术协会,南临柳州线务大厦,西临海关路,北临高新三路;所在建筑物共地上3层,标的位于第2层。

(二)道路通达度:所在区域路网密集,四通八达,主干道有海关路,次干道有高新三路等,标的出入口临海关路,道路通达度较高。

(三)交通便捷度:附近有58路、75路、76路、82路、快2号线、快5号线等多条公交路线经过并设有站点,公交车流量大,所处区域无交通管制。

(四)公共配套情况: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金榜来大厦停车场、柳畔东堤停车场、博艺大厦停车场等多个停车场地,停车位1000余个,有各类银行网点(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电信营业厅、加油站等公共配套设施。

(五)商务氛围:周边主要办公房地产有 (略) 广场、万达广场等,入驻企业类别大多为中小规模的旅游、电脑、网络服务、法律咨询、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六)规划定位:所在 (略) 城中区办公中心。

其他情况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招租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二楼208号房,面积为50㎡,用途为办公,标的内部干净整洁,现处于出租中。

4.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8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30日

评估机构

(略) 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略)

租金底价

4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出租办公用房的请示》(柳银保监字〔2020〕5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柳州银保监分局办公用房出租事项的批复》(桂银保监办复〔2020〕2号)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附件下载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3.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元),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柳州监管分局

账号: 20-*

开户行:农业银行柳州城中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海关路20号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如无履约保证金,则无需退还)。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只能用于办公及开展柳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享有0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5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4.承租人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 (略) 城中区海关路20号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联系人:钟主任 077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承租人报名须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证明文件,以行使优先承租权。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6,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人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承租人(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2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17:30

延时竞价周期

180秒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附件1:意向委托授权书(如需).doc

附件2:标的图片.zip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

报名咨询

甘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其 他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略) ,城中区,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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