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户合计3641.89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
2户合计3641.89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
截至2022年10月21日, (略) (略) 、江 (略) 2户的债权本金合计3641.89万元,利罚息合计2156.9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 (略)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10月21日, (略) (略) 的债权本金2500万元,利息含罚息954.89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略) (略) 实际控制人张留欣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以张留欣名 (略) (略) 天宁区青山湾20-1号、20-2号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类型为商业,面积为2468.60平方米。
3.处置情况
已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二)江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10月21日,对江 (略) 的债权本金1141.89万元,利息含罚息1202.09万元。
2.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江 (略) 实际控制人顼同保、刘小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处置情况
已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并查封如下资产:
(1)两套住宅: (略) 丽华南村34-*-301(55.07平方米)、 (略) 丽华南村34-*-301(55.07平方米);
(2)顶 (略) 1053万元股权;
(3) (略) 青洋北路143号工业用地,面积33267平方米,工业厂房3幢,面积总计26027.66平方米。
(略) (略) 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商业房产, (略) (略) 天宁区青山湾20-1号、20-2号,面积合计2468.60平方米。该商 (略) 中心,地理位置绝佳。
江 (略) 债权项下查封物为工业用地,面积33267平方米,其上已建成工业厂房3幢,面积合计26027.66平方米。该工业房产地理位置优越,流通性较好。
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单户或与其他资产组包等多种组合方式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如有意向,请联系朱先生,联系电话:*。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截至2022年10月21日, (略) (略) 、江 (略) 2户的债权本金合计3641.89万元,利罚息合计2156.9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 (略)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10月21日, (略) (略) 的债权本金2500万元,利息含罚息954.89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略) (略) 实际控制人张留欣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以张留欣名 (略) (略) 天宁区青山湾20-1号、20-2号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类型为商业,面积为2468.60平方米。
3.处置情况
已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二)江 (略)
1.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10月21日,对江 (略) 的债权本金1141.89万元,利息含罚息1202.09万元。
2.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江 (略) 实际控制人顼同保、刘小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处置情况
已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并查封如下资产:
(1)两套住宅: (略) 丽华南村34-*-301(55.07平方米)、 (略) 丽华南村34-*-301(55.07平方米);
(2)顶 (略) 1053万元股权;
(3) (略) 青洋北路143号工业用地,面积33267平方米,工业厂房3幢,面积总计26027.66平方米。
(略) (略) 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商业房产, (略) (略) 天宁区青山湾20-1号、20-2号,面积合计2468.60平方米。该商 (略) 中心,地理位置绝佳。
江 (略) 债权项下查封物为工业用地,面积33267平方米,其上已建成工业厂房3幢,面积合计26027.66平方米。该工业房产地理位置优越,流通性较好。
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单户或与其他资产组包等多种组合方式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如有意向,请联系朱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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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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