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洛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
2、项目名称: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1 |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一标段 | 0.00 | 0.00 |
2 | 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2 |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二标段 | 0.00 | 0.00 |
3 | 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3 |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三标段 | 0.00 | 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招标编号:HNZB[2022]LY020号
(2)本次采购形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本次招标 (略)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共三个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各标段3家(详见征集文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最高限价(以此为准):
一标段最高限价:参照《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豫发改收费[2011]2374号)清产核资服务费相关规定。
二标段最高限价:1、结合《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9】199号)文件,其中车辆、房产、土地、股权等物品的评估费率按照计件收费中间值。2、古玩书画、烟酒茶叶、金石玉器等物品的评估费以注册评估师固定时薪作为基础。
三标段最高限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不超过拍卖成交额的5%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标段:
(1)供 (略) 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 (略) 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洛龙区民生路1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聂楠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楠楠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12月30日
项目概况: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
2、项目名称: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1 |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一标段 | 0.00 | 0.00 |
2 | 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2 |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二标段 | 0.00 | 0.00 |
3 | 洛直政采招标(2022)0854号-3 |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三标段 | 0.00 | 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招标编号:HNZB[2022]LY020号
(2)本次采购形式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本次招标 (略)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开招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项目,共三个标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各标段3家(详见征集文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最高限价(以此为准):
一标段最高限价:参照《 (略)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豫发改收费[2011]2374号)清产核资服务费相关规定。
二标段最高限价:1、结合《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9】199号)文件,其中车辆、房产、土地、股权等物品的评估费率按照计件收费中间值。2、古玩书画、烟酒茶叶、金石玉器等物品的评估费以注册评估师固定时薪作为基础。
三标段最高限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不超过拍卖成交额的5%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标段:
(1)供 (略) 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2月07日 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 (略) 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洛龙区民生路1号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聂楠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楠楠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略)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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