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监察委员会收缴的部分涉案品牌白酒拍卖项目拍卖公告(二次)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收缴的部分涉案品牌白酒拍卖项目拍卖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 THCQ2201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06-*32C-*-*-4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略) · (略)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1-03 16:52:10 | 浏览次数 |
编号:THCQ22015
经研究决定,我局委托 (略) 公开拍卖太湖县监察委员会收缴的部分涉案品牌白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处置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数量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备注 |
1 | 茅台酒4件24瓶 五粮液酒(52%500ml)42瓶 洋河梦之蓝酒6瓶 泸州老窖国窖1573酒2瓶 | * | * | 1000 | 产品数量和价格由县监委提供;价格由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处置起始价为处置标的物认定价格下调20%。 |
2 | 茅台酒22瓶 五粮液酒56瓶 剑南春酒21瓶 | * | * | 1000 |
详见“太价认定【2022】68号”价格认定结论书中《价格认定明细表》。
二、咨询展示:自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1月12日16时止,在标的存放地现场查勘。竞买人看样时,请佩戴好口罩。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申请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请于咨询展示期内,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竞买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查询记录网页打印纸质版,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获取《拍卖文件》(联系电话:0556-*),并于2023年1月12日17时前将约定的竞买保证缴入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该涉案品牌白酒分为两个标的报名,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标的1或标的2,以示区分),并到交易中心报名竞买。
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须佩戴口罩到中心办理竞买相关事宜。
报名截止后,如仅有一位竞买人,则采取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拍卖, (略) 于拍卖会现场提供。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太湖县支行
账号:*
五、特别提示及说明:
(一)本次对外公开处置品牌白酒的产品质量已经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真伪鉴定,并出具了文字鉴定材料。竞买人可对文字鉴定材料进行查验,出让成交后出让方不对产品真伪解释,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产品真伪无异议。
(二)竞买人竞得后,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品牌白酒转让合同》。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作转让价款,签订《品牌白酒转让合同》后,溢价部分由竞得人按时规定时间足额交清。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品牌白酒转让合同》的;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转让价款的;竞得人身份造假的。
竞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有权解除《品牌白酒转让合同》,并另行处置标的,且由竞得人按总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从竞买保证金、定金、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收竞得人违约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
(三)竞得人必须在《品牌白酒转让合同》10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价款应缴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获取的拍卖文件。
(五)公告时间内如果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有同等效力。
(六)成交价款仅为处置标的价款,不包含其他费用。
四、拍卖时间:2023年1月13日10时
拍卖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太湖县财政局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
太湖县财政局
??? (略)
2023年1月3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7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2023-01-03 16:51:5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3-01-03 17:18:2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7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3-01-03 17:18:2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7分
项目编号 | THCQ22015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06-*32C-*-*-4 |
信息来源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略) · (略)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1-03 16:52:10 | 浏览次数 |
编号:THCQ22015
经研究决定,我局委托 (略) 公开拍卖太湖县监察委员会收缴的部分涉案品牌白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处置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数量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备注 |
1 | 茅台酒4件24瓶 五粮液酒(52%500ml)42瓶 洋河梦之蓝酒6瓶 泸州老窖国窖1573酒2瓶 | * | * | 1000 | 产品数量和价格由县监委提供;价格由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处置起始价为处置标的物认定价格下调20%。 |
2 | 茅台酒22瓶 五粮液酒56瓶 剑南春酒21瓶 | * | * | 1000 |
详见“太价认定【2022】68号”价格认定结论书中《价格认定明细表》。
二、咨询展示:自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1月12日16时止,在标的存放地现场查勘。竞买人看样时,请佩戴好口罩。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申请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请于咨询展示期内,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竞买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查询记录网页打印纸质版,到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获取《拍卖文件》(联系电话:0556-*),并于2023年1月12日17时前将约定的竞买保证缴入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该涉案品牌白酒分为两个标的报名,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标的1或标的2,以示区分),并到交易中心报名竞买。
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须佩戴口罩到中心办理竞买相关事宜。
报名截止后,如仅有一位竞买人,则采取报价方式(填写报价单)拍卖, (略) 于拍卖会现场提供。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太湖县支行
账号:*
五、特别提示及说明:
(一)本次对外公开处置品牌白酒的产品质量已经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真伪鉴定,并出具了文字鉴定材料。竞买人可对文字鉴定材料进行查验,出让成交后出让方不对产品真伪解释,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产品真伪无异议。
(二)竞买人竞得后,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品牌白酒转让合同》。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作转让价款,签订《品牌白酒转让合同》后,溢价部分由竞得人按时规定时间足额交清。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品牌白酒转让合同》的;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转让价款的;竞得人身份造假的。
竞得人出现违约行为的,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有权解除《品牌白酒转让合同》,并另行处置标的,且由竞得人按总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从竞买保证金、定金、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收竞得人违约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
(三)竞得人必须在《品牌白酒转让合同》10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价款应缴至出让人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获取的拍卖文件。
(五)公告时间内如果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有同等效力。
(六)成交价款仅为处置标的价款,不包含其他费用。
四、拍卖时间:2023年1月13日10时
拍卖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太湖县财政局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电话:*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
太湖县财政局
??? (略)
2023年1月3日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4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7分0秒
办理意见:提交
办理时间:2023-01-03 16:51:51
办理用时:0天0小时4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3-01-03 17:18:2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7分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3-01-03 17:18:22
办理用时:0天0小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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