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龙箐山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二次挂牌)
云南省安宁市龙箐山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二次挂牌)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龙箐山 (略)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21.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山泉饮用水的生产销售;饮水机的销售;普通货运;茶具、饮水系列用品、纸制品、百货、五金的销售;国内贸易、物资供销;饮料的生产、加工、销售;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云南华创文旅大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52.* | -150.* | -15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32.* | 580.* | -48.*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 |||
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1.* | -32.* | -3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45.* | 625.* | -80.*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华创文旅大 (略) | ||
---|---|---|---|---|
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日期 | 2022-08-1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转让底价:本项目为云南 (略) 100%股权、云南 (略) 100%股权、 (略) (略) 100%股权、云南 (略) 100%股权、 (略) 龙箐山 (略) 100%股权、云南昆 (略) 100%股权共6个股权整体打包转让,转让底价共计18277.0301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 A 交易保证金; B 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 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付方式: 1.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完成标的企业的业务、人员、资产管理移交,受让方根据约定负责移交后标的企业的业务、人员、资产的管理,在资产管理移交受让方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间,标的企业所属资产若发生损失,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自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昆钢”或“昆明钢铁”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受让方须全面接受《员工安置方案》关于职工安置事项的全部内容,做好员工岗位安排等相关工作,转让方配合完成相应的移交工作。 (六)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七)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 (略) 继续承继。 (八)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305 |
交纳时间 | 2023-01-04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3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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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略) 龙箐山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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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21.0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山泉饮用水的生产销售;饮水机的销售;普通货运;茶具、饮水系列用品、纸制品、百货、五金的销售;国内贸易、物资供销;饮料的生产、加工、销售;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云南华创文旅大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52.* | -150.* | -15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32.* | 580.* | -48.*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 |||
2022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1.* | -32.* | -3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45.* | 625.* | -80.*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华创文旅大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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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日期 | 2022-08-1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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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转让底价:本项目为云南 (略) 100%股权、云南 (略) 100%股权、 (略) (略) 100%股权、云南 (略) 100%股权、 (略) 龙箐山 (略) 100%股权、云南昆 (略) 100%股权共6个股权整体打包转让,转让底价共计18277.0301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 1.价款支付: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 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 A 交易保证金; B 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C 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付方式: 1.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完成标的企业的业务、人员、资产管理移交,受让方根据约定负责移交后标的企业的业务、人员、资产的管理,在资产管理移交受让方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期间,标的企业所属资产若发生损失,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自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 (略) 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昆钢”或“昆明钢铁”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 (略) 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受让方须全面接受《员工安置方案》关于职工安置事项的全部内容,做好员工岗位安排等相关工作,转让方配合完成相应的移交工作。 (六)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七)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 (略) 继续承继。 (八)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305 |
交纳时间 | 2023-01-04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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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竞价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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