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4c82ac7aca424685ac54600cedb95d)遂州中路73号原区农机局机关食堂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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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c82ac7aca424685ac54600cedb95d)遂州中路73号原区农机局机关食堂竞价公告

遂州中路73号原区农机局机关食堂
标的名称遂州中路73号原区农机局机关食堂
项目编码DSCQ2023F69B* 挂牌价格0.63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05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出租 (略) (略) 所属的营业用房及住房,标的 (略) 船山区,标的数量、位置、面积、租赁价格等其他情况详情见《第三次资产招租明细表》。

2.租赁期限:经营性资产租赁期限为3-5年,具体租赁时间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

3.标的查看联系人:孟巧俊联系电话:0825-*
4.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和延时报价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简介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E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船山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中环线龙津路1号办公楼3-4层
注册资本(万元)11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蒲千春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K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船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2022-12-22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0.63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年租金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按2000元缴纳;年租金2万元以上的,按首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交付房屋时通过转账形式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2、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原承租人起租时间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计算;新承租人起租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二、承租方应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若因第三方责任造成房屋损害,承租方基于对房屋的管理义务而有责任向第三方追索赔偿。

三、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内,对标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添置物等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不得利用出租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出租业态。

五、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包括与公摊费用部分)、光纤、供暖、燃气、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垃圾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含分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单个出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出租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

2.本次租赁标的未设置抵押、担保、典权等他项权利。

3.租赁期内, (略) 政施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无权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

4.本次租赁标的中,部分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其中部分标的存在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应在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承租申请,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采用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若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未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承租申请,则表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5.承租方在装修期间不免租金,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7.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8.若竞租成功后除了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9.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10.其他信息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第三次资产招租明细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18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成都农村 (略) 总行营业部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资产招租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遂州中路73号原区农机局机关食堂
标的名称遂州中路73号原区农机局机关食堂
项目编码DSCQ2023F69B* 挂牌价格0.63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05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出租 (略) (略) 所属的营业用房及住房,标的 (略) 船山区,标的数量、位置、面积、租赁价格等其他情况详情见《第三次资产招租明细表》。

2.租赁期限:经营性资产租赁期限为3-5年,具体租赁时间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协商确定。

3.标的查看联系人:孟巧俊联系电话:0825-*
4.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和延时报价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简介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E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船山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中环线龙津路1号办公楼3-4层
注册资本(万元)11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蒲千春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XK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船山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2022-12-22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0.63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年租金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按2000元缴纳;年租金2万元以上的,按首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交付房屋时通过转账形式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2、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将租赁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原承租人起租时间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计算;新承租人起租时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二、承租方应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若因第三方责任造成房屋损害,承租方基于对房屋的管理义务而有责任向第三方追索赔偿。

三、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内,对标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添置物等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不得利用出租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出租业态。

五、承租方应承诺:租赁期间,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包括与公摊费用部分)、光纤、供暖、燃气、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垃圾运输费等所有费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含分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单个出租,具体以标的移交时的状况为准,出租方对标的情况及交易注意事项已作充分披露和风险提示,公告及其附件等所描述的标的品质、数量、面积等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影响标的成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

2.本次租赁标的未设置抵押、担保、典权等他项权利。

3.租赁期内, (略) 政施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无权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

4.本次租赁标的中,部分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其中部分标的存在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应在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承租申请,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采用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若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户未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承租申请,则表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5.承租方在装修期间不免租金,需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7.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8.若竞租成功后除了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9.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10.其他信息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第三次资产招租明细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18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成都农村 (略) 总行营业部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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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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