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纳金中路46号原天晟商务宾馆及配套停车场出租-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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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纳金中路46号原天晟商务宾馆及配套停车场出租-国有产权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出租方不承担该租赁物达不到承租方租赁目的的任何瑕疵义务。

2、本次项目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10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履约保证金(押金)10万,租金从第四年起递增5%,第七年租金递增5%,第十年租金递增5%。

3、本次项目标的主要用途建议为酒店、饭店、出租房等经营, 不允许经营易燃易爆业态。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标的整租或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后,如标的重新挂牌公开招租,现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租赁房屋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租赁房屋进行一般装修和改造。

6、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对租赁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应事先将设计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上小水管道堵塞、水电线路改造等费用)。

7、 租赁期间, 承租方 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卫生费等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8、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9、标的查看联系人:格桑巴珠  联系电话:*

10、其他详见《资产(房地产)租赁合同》。



一、本次交易第一年租金即首期租金(减3个月装修免租期以9个月租金核算)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房地产)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资产(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1、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出租方不承担该租赁物达不到承租方租赁目的的任何瑕疵义务。

2、本次项目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10年,装修免租期3个月,履约保证金(押金)10万,租金从第四年起递增5%,第七年租金递增5%,第十年租金递增5%。

3、本次项目标的主要用途建议为酒店、饭店、出租房等经营, 不允许经营易燃易爆业态。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标的整租或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后,如标的重新挂牌公开招租,现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承租方租赁房屋可在不破坏整体结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自主对该租赁房屋进行一般装修和改造。

6、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对租赁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应事先将设计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上小水管道堵塞、水电线路改造等费用)。

7、 租赁期间, 承租方 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卫生费等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8、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9、标的查看联系人:格桑巴珠  联系电话:*

10、其他详见《资产(房地产)租赁合同》。



一、本次交易第一年租金即首期租金(减3个月装修免租期以9个月租金核算)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房地产)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资产(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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