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崇仁镇逵溪湾村(若水自然村)大畚斗林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竞租公告
嵊州市崇仁镇逵溪湾村(若水自然村)大畚斗林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竞租公告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10:00时在崇仁镇老政府四楼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若水自然村大畚斗林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年限为15年,位于崇仁镇逵溪湾村若水自然村大畚斗,面积约38.5亩,具体以实地踏看为准,该地块土地性质为集体荒地,用途为种植业,在国家政策允许下可自由种植,不得建造地上建筑物、不得挖沙。遇到国家政策变动,如果要征用本地块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青苗补偿归承包人,土地款归出租方,剩余年份的承包款由出租方退还承包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物面积约38.5亩,竞租年限为15年,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500元/亩/年,步幅以“5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低于50元步幅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公告期满后,如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则该标的租赁终止;如仅有一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协议成交;如有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一次性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缴纳成交承包款为五年一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次性缴纳第一期五年的承包款和人民币5000元作为以后十五年的承包押金(此后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涨3%),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和押金,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人民币5000元承包押金在十五年承包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者(不计息)。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中标人的5000元竞租保证金转为承包押金,在十五年承包期满后退还。
二、参租对象及开标时间:
(1)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 (略) 崇仁镇老政府四楼会议室
(4)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大写:*仟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承包押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6:00);
(2)报名费用: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地点: (略) 崇仁镇老政府四楼会议室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系人:马旭东 *
招标代理:马龙*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出租人: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建科 (略)
2023年1月4日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10:00时在崇仁镇老政府四楼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若水自然村大畚斗林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年限为15年,位于崇仁镇逵溪湾村若水自然村大畚斗,面积约38.5亩,具体以实地踏看为准,该地块土地性质为集体荒地,用途为种植业,在国家政策允许下可自由种植,不得建造地上建筑物、不得挖沙。遇到国家政策变动,如果要征用本地块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青苗补偿归承包人,土地款归出租方,剩余年份的承包款由出租方退还承包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物面积约38.5亩,竞租年限为15年,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500元/亩/年,步幅以“5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低于50元步幅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公告期满后,如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则该标的租赁终止;如仅有一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则该标的按公布的底价及条件协议成交;如有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报名,则进入竞价程序,通过一次性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缴纳成交承包款为五年一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次性缴纳第一期五年的承包款和人民币5000元作为以后十五年的承包押金(此后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涨3%),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和押金,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人民币5000元承包押金在十五年承包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包者(不计息)。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中标人的5000元竞租保证金转为承包押金,在十五年承包期满后退还。
二、参租对象及开标时间:
(1)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 (略) 崇仁镇老政府四楼会议室
(4)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大写:*仟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转为承包押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14:00至 16:00);
(2)报名费用: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地点: (略) 崇仁镇老政府四楼会议室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参租对象在竞租结束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系人:马旭东 *
招标代理:马龙*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出租人: (略) 崇仁镇逵溪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建科 (略)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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