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麦克国贸有限公司40%股权(降价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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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麦克国贸有限公司40%股权(降价挂牌)转让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美菱大道528号百鸣大厦
法定代表人*晓峰标的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2010-07-02注册资本(万元)5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33
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矿山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通讯器材、体育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胶带、汽车及汽车零配件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除外);包装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黑色金属、环保设备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8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4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1*晓峰42
2中煤矿山 (略) 40
3吴晓明 16
4孙磊 2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3239.*-75.*-75.*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1781.*1426.*355.*
审计机构安徽恒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2-10-313032.*0.*0.*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1818.*1463.*355.*






(万元)
评估机构合肥中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中煤矿山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11-23
评估基准日 2022-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33.*1688.*
负债总计(万元)1262.*1262.*
净资产(万元)371.*4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170.*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2、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原股东,应在挂牌 (略) 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中煤矿山 (略) 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 (略)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瀚评报字【2022】第1112号)、《法律意见书》、《 (略) 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恒健审字【2022】第262号)、《 (略) 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2】*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4、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时,须遵守转让方疫情防控要求并服从转让方安排;尽职调查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0551-*。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矿山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政务区习友路898号
法定代表人郑玉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3Y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资委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处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中煤矿山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2-11-21批准文件及文号中煤矿山 (略) 2022年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5.14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 (略) 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7、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略) 产权 (略) 账号:*743 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加价幅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争议解决办法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姚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网址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机构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美菱大道528号百鸣大厦
法定代表人*晓峰标的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2010-07-02注册资本(万元)5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33
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矿山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通讯器材、体育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劳保用品、胶带、汽车及汽车零配件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限定或禁止的除外);包装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黑色金属、环保设备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8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4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1*晓峰42
2中煤矿山 (略) 40
3吴晓明 16
4孙磊 2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3239.*-75.*-75.*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1781.*1426.*355.*
审计机构安徽恒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2-10-313032.*0.*0.*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1818.*1463.*355.*






(万元)
评估机构合肥中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中煤矿山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11-23
评估基准日 2022-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33.*1688.*
负债总计(万元)1262.*1262.*
净资产(万元)371.*4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170.*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2、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原股东,应在挂牌 (略) 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中煤矿山 (略) 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 (略)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瀚评报字【2022】第1112号)、《法律意见书》、《 (略) 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恒健审字【2022】第262号)、《 (略) 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2】*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4、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时,须遵守转让方疫情防控要求并服从转让方安排;尽职调查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0551-*。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煤矿山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政务区习友路898号
法定代表人郑玉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3Y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资委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处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中煤矿山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2-11-21批准文件及文号中煤矿山 (略) 2022年第1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55.14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 (略) 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7、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略) 产权 (略) 账号:*743 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加价幅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争议解决办法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姚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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