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龙集水利站杨树第二次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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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龙集水利站杨树第二次拍卖公告

泗洪县龙集水利站杨树第三次拍卖公告

编号:shcqjy[2022]第091-2号

(略) (略) 受泗洪县龙集水利站的委托,经泗洪县财政局批准,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标的概况

项目位置: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本次拍卖分3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位置

数量

(约)棵

起拍价

(元)

增价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备注

1

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77

26660

200或其倍数

5000

2

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35

7028

200或其倍数

2000

3

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101

13869

200或其倍数

5000

注:标的数为统计数字,与竞标人实际核查可能存在误差,成交价格不因标的数量误差而改变。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17:30时;

3.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CA证书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1、3标的5000元/每个;2标的2000元

4.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17:0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意:1、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如自然人申请报名,保证金缴纳人要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如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基本户打款。(由公司人员个人打款视为账户异常,且自行承担报名失败后果)

4.3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4.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4.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4.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

标的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3

2023年1月13 上午10:30

20分钟

60秒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6.成交价款支付、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

6.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3%),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逾期视为违约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2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该履约保证金于标的提取结束后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6.3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交付时间、其它相关要求以合同为准。

7.其他事项

7.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7.3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标的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4本次树木出售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实际移交数量与列示数量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委托方、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7.5竞买成交后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7.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树木砍伐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在伐树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竞标外的树木,若损坏,每损坏一棵将罚*方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标的砍伐、装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标的交付后,标的毁损、灭失及装卸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受让方按约定时间离场并无损坏竞标外的树木且将标的清场后,转让方退回履约保证金。

7.7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7.8意向竞买人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7.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方:泗洪县龙集水利站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27-*4096

*

地址:泗洪县龙集镇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42号原环保局一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5、《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2、《竞买人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3、《授权委托书》7、《明细表》

4、《电子竞价规则》

泗洪县龙集水利站杨树第三次拍卖公告

编号:shcqjy[2022]第091-2号

(略) (略) 受泗洪县龙集水利站的委托,经泗洪县财政局批准,现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标的概况

项目位置: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本次拍卖分3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位置

数量

(约)棵

起拍价

(元)

增价幅度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备注

1

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77

26660

200或其倍数

5000

2

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35

7028

200或其倍数

2000

3

龙集镇勒东村勒东北圩防洪堤

101

13869

200或其倍数

5000

注:标的数为统计数字,与竞标人实际核查可能存在误差,成交价格不因标的数量误差而改变。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17:30时;

3.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CA证书登*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1、3标的5000元/每个;2标的2000元

4.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17:0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意:1、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如自然人申请报名,保证金缴纳人要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如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基本户打款。(由公司人员个人打款视为账户异常,且自行承担报名失败后果)

4.3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4.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2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4.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4.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

标的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3

2023年1月13 上午10:30

20分钟

60秒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6.成交价款支付、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

6.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3%),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逾期视为违约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2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该履约保证金于标的提取结束后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6.3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交付时间、其它相关要求以合同为准。

7.其他事项

7.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7.3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标的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4本次树木出售所列示的标的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数量为准,实际移交数量与列示数量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委托方、拍卖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7.5竞买成交后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7.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树木砍伐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处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在伐树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竞标外的树木,若损坏,每损坏一棵将罚*方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标的砍伐、装卸、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标的交付后,标的毁损、灭失及装卸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受让方按约定时间离场并无损坏竞标外的树木且将标的清场后,转让方退回履约保证金。

7.7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7.8意向竞买人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7.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转让方:泗洪县龙集水利站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27-*4096

*

地址:泗洪县龙集镇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42号原环保局一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5、《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2、《竞买人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3、《授权委托书》7、《明细表》

4、《电子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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