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沪浦协示字(2022)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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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沪浦协示字(2022)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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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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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浦协示字(2022)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浦东新区三林社区Z*单元15-15B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林镇金光村地块)地块位置东至15-15A地块、15-15C地块、南至永泰路,西至15-14地块,北至15-14地块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48356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4.*
受让单位 (略) (略)
备注: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住宅套数下限以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为准;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70%,计62769.84平方米;配建5%保障性住房,计4483.56平方米;自持租赁住房比例15%,计13450.68平方米。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8960平方米(不计容)。其中,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社区学校,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社区食堂,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备用空间,建筑面积不小于3400平方米,需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明确建设要求。上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除养育托管点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他设施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三林镇政府。(2)公共通道:地块内新增南北向公共(步行)通道1条,需满足连续舒适的步行要求。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长度不小于340米,并建议在后续15-07地块规划阶段将公共通道延伸至北侧三林路。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通道连接永泰路和三林塘港,南侧端口位于永泰路,西侧端口位于三林塘港,其位置、线型可结合方案调整。

二、公示期: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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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浦东新区三林社区Z*单元15-15B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三林镇金光村地块)地块位置东至15-15A地块、15-15C地块、南至永泰路,西至15-14地块,北至15-14地块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48356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4.*
受让单位 (略) (略)
备注: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住宅套数下限以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为准;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为70%,计62769.84平方米;配建5%保障性住房,计4483.56平方米;自持租赁住房比例15%,计13450.68平方米。2、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8960平方米(不计容)。其中,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社区学校,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社区食堂,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备用空间,建筑面积不小于3400平方米,需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明确建设要求。上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除养育托管点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他设施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三林镇政府。(2)公共通道:地块内新增南北向公共(步行)通道1条,需满足连续舒适的步行要求。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长度不小于340米,并建议在后续15-07地块规划阶段将公共通道延伸至北侧三林路。公共通道两端不得设置围墙,应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通道连接永泰路和三林塘港,南侧端口位于永泰路,西侧端口位于三林塘港,其位置、线型可结合方案调整。

二、公示期: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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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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