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沪临港协示字(2022)第3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沪临港协示字(2022)第3号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地块公示> 公示详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行政区: (略) > (略) 辖区 > 黄浦区
公示详情
关联地块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临港协示字(2022)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泥城社区DE07-J-1地块地块位置东至云夏路、南至霞光路,西至抱雪路,北至泥彭河南侧绿化带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64692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39987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
受让单位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885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80%。2、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3、根据环保部门意见,该地块已按规定完成调查评估,无须治理修复,拟同意出让。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配建一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计容)、一处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泥城镇人民政府,由政府负责运营管理。(2)公共通道:本地块设置东西向公共通道一条,公共通道公共(步行)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两端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

二、公示期: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1月06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地块公示> 公示详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行政区: (略) > (略) 辖区 > 黄浦区
公示详情
关联地块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临港协示字(2022)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泥城社区DE07-J-1地块地块位置东至云夏路、南至霞光路,西至抱雪路,北至泥彭河南侧绿化带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64692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39987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4.*
受让单位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885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80%。2、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3、根据环保部门意见,该地块已按规定完成调查评估,无须治理修复,拟同意出让。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配建一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计容)、一处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泥城镇人民政府,由政府负责运营管理。(2)公共通道:本地块设置东西向公共通道一条,公共通道公共(步行)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两端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

二、公示期: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0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1月06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