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e4c6649fec41a1939c16334dae0b16)子资产10竞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a8e4c6649fec41a1939c16334dae0b16)子资产10竞价公告

子资产10
标的名称子资产10
项目编码DSCQ* 挂牌价格4.492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0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1-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九龙县城内。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气费、物管费等费用。

3.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4.出租标的物租金挂牌底价:详见资产明细表

5.出租业态: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6.租赁期限:租期三年,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按10%递增。

7.免租期:无免租期。

9.出租方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九龙县城区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实地查看,报名则视为认可公告内容且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2.本次招租原19户承租户均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权)。若标的由新承租户承租原承租人需在7个日历日内搬离,待原承租人搬离且出租方确认新承租户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出租方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标的交由新承租户使用(若原承租人未按时搬离的,由出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场后才移交承租方,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人成功承租则继续使用。

三、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四、其他详见:《租赁合同》及“资产明细表”
标的简介
团结下街22号(原新华书店3号莫洪荣),用途为商服(不得从事有毒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面积46.80平方米,通电,通水、简装,无免租期,租期3年,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签订首年度租金3个月租金作为商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该商铺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且在场内行权。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该商铺通电、通水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九龙县国有资产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甘孜藏族自治州 九龙县
住所/注册地址九龙县呷尔镇绵九街87号
注册资本(万元)3,848.333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开云
所属行业租赁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九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
批准单位名称九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九龙县国有资产 (略) 门面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12-27
批准文号九国资(2022)97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4928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的前三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保证金计算不为整数,自动收为百位以上的整数。

二、合同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处置。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年度租金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划款给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

1.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若私自转租,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门面,不再租赁给意向承租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

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在出租方租赁期间,若发生意外事件(如火灾、漏水、下水道堵塞、卷帘门损害等)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费用。

2.对铺面(房屋)做适当装修,但不破坏其结构(一切因装修不慎所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必 (略) 政、所在小区物管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意向承租方要恢复铺面(房屋)原貌(以合同签定时铺面、房屋原貌为准),如不愿拆除装修的,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3.意向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略) 政管理相关规定(不同片区所经营项目需符 (略) 规划包括店面装修、店招等),不得有扰民、影响公共利益等行为,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营业、罚款等,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出租方不承担相关部门和周围邻居协调的义务。

4.意向承租方自行对铺面(房屋)装修或电网改造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用电、用水等,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上的责任。

5.意向承租方必须遵守铺面(房屋)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由意向承租方负责交纳的税、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并做好“门前四包”;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度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意向承租方应加强管理,爱护所有财物、搞好防火、防盗工作,对铺面(房屋)及所有财物的完好安全、防火、防盗负责,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擅自将承租铺面(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或变更营业执照及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押金及不按照约定补齐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意向承租方停止上述行为,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立即收回铺面,且押金不予退还。同时意向承租方每日按应交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由意向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

9.如意向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自出租方的《解除铺面(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通过国内或国际快递方式邮寄(EMS邮寄)至本合同中意向承租方住址或联系地址之日起五天后,视为承租方收讫(无论信件是否被退回),本合同解除、终止。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2.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并知晓《租赁合同》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承租方对所租标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房屋内部且必须在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5.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6.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7.租赁期满后,出租方若仍将对外出租的,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租金由 (略) 场行情确定。

8.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9.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资产明细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该保证金为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2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子资产10
标的名称子资产10
项目编码DSCQ* 挂牌价格4.492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0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1-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九龙县城内。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气费、物管费等费用。

3.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4.出租标的物租金挂牌底价:详见资产明细表

5.出租业态: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6.租赁期限:租期三年,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按10%递增。

7.免租期:无免租期。

9.出租方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九龙县城区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实地查看,报名则视为认可公告内容且对标的现状无异议。

2.本次招租原19户承租户均享有优先承租权(采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权)。若标的由新承租户承租原承租人需在7个日历日内搬离,待原承租人搬离且出租方确认新承租户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出租方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标的交由新承租户使用(若原承租人未按时搬离的,由出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场后才移交承租方,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人成功承租则继续使用。

三、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四、其他详见:《租赁合同》及“资产明细表”
标的简介
团结下街22号(原新华书店3号莫洪荣),用途为商服(不得从事有毒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面积46.80平方米,通电,通水、简装,无免租期,租期3年,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签订首年度租金3个月租金作为商铺租赁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该商铺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且在场内行权。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该商铺通电、通水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九龙县国有资产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甘孜藏族自治州 九龙县
住所/注册地址九龙县呷尔镇绵九街87号
注册资本(万元)3,848.333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开云
所属行业租赁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九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
批准单位名称九龙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九龙县国有资产 (略) 门面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12-27
批准文号九国资(2022)97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4.4928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的前三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保证金计算不为整数,自动收为百位以上的整数。

二、合同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处置。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年度租金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划款给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 意向承租方需承诺:

1.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若私自转租,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门面,不再租赁给意向承租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

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在出租方租赁期间,若发生意外事件(如火灾、漏水、下水道堵塞、卷帘门损害等)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费用。

2.对铺面(房屋)做适当装修,但不破坏其结构(一切因装修不慎所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必 (略) 政、所在小区物管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意向承租方要恢复铺面(房屋)原貌(以合同签定时铺面、房屋原貌为准),如不愿拆除装修的,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

3.意向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略) 政管理相关规定(不同片区所经营项目需符 (略) 规划包括店面装修、店招等),不得有扰民、影响公共利益等行为,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营业、罚款等,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出租方不承担相关部门和周围邻居协调的义务。

4.意向承租方自行对铺面(房屋)装修或电网改造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影响周围住户的正常生活用电、用水等,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上的责任。

5.意向承租方必须遵守铺面(房屋)所在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由意向承租方负责交纳的税、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并做好“门前四包”;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度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意向承租方应加强管理,爱护所有财物、搞好防火、防盗工作,对铺面(房屋)及所有财物的完好安全、防火、防盗负责,如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擅自将承租铺面(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或变更营业执照及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押金及不按照约定补齐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意向承租方停止上述行为,单方解除、终止合同,立即收回铺面,且押金不予退还。同时意向承租方每日按应交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由意向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

9.如意向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自出租方的《解除铺面(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通过国内或国际快递方式邮寄(EMS邮寄)至本合同中意向承租方住址或联系地址之日起五天后,视为承租方收讫(无论信件是否被退回),本合同解除、终止。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允许联合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2.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并知晓《租赁合同》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承租方对所租标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房屋内部且必须在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5.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6.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7.租赁期满后,出租方若仍将对外出租的,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租金由 (略) 场行情确定。

8.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9.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资产明细表”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该保证金为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2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