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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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繁自然资规告字[2023]1号

(略) 繁昌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地块

位置

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

方式

起叫

(始)价

保证金

出让

条件

FT2301

经济开发区

45098

工业用地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50年

挂牌

650

650

标准地交付

FT2302

荻港镇创业大道南侧

23377

工业用地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50年

挂牌

337

337

现状出让交付

FT2301地块属“标准地”地块,须符合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2.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3.单位能耗增加值≤3.9吨标煤/万元;4.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单位排放增加值≤1060吨标煤/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工作日) (略) 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工作日) (略) 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3年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挂牌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8时至2023年2月8日15: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四)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五)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土地,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18个月(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及电话

1. (略) 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0553-*;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开发利用股:0553-*。

(二)联系人

王先生、强女士。

(三)开户单位

(略) 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 号:*042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2023年1月9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繁自然资规告字[2023]1号

(略) 繁昌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地块

位置

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出让

方式

起叫

(始)价

保证金

出让

条件

FT2301

经济开发区

45098

工业用地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50年

挂牌

650

650

标准地交付

FT2302

荻港镇创业大道南侧

23377

工业用地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50年

挂牌

337

337

现状出让交付

FT2301地块属“标准地”地块,须符合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2.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3.单位能耗增加值≤3.9吨标煤/万元;4.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单位排放增加值≤1060吨标煤/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工作日) (略) 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6日(工作日) (略) 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3年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挂牌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8时至2023年2月8日15: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四)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五)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土地,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18个月(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及电话

1. (略) 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0553-*;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开发利用股:0553-*。

(二)联系人

王先生、强女士。

(三)开户单位

(略) 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 号:*042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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