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53A00423001003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拍卖辅助机构项目
O53A00423001003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拍卖辅助机构项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受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 (略) 纪委办公厅拍卖辅助机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O53A*
2.项目名称: (略) 纪委办公厅拍卖辅助机构项目
3.采购预算(万元):6
4.采购需求:
4.1涉案物品因性质特殊,作为涉密事项全方位管理。
4.2对涉案物品进行条码管理,扫描后可查询物品相关信息。如条码*中,001表示案件信息为XX室办理XX专案,02表示物品分类为银制品,*表示物品编号为3-4。
4.3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物品信息既可逐条手工录入,又可导入记载名称、物品类型、特征、重量、评估价格、案件信息、出入库时间、存放柜号、经办人员等信息的制式表格,进行批量录入;可根据文件名将涉案物品照片、鉴定报告、评估证书作为附件批量导入系统;可根据物品名称、案件信息、出入库时间等要素进行信息筛选,导出表格;每件物品信息可不定期增加保质期已到、库存情况等有关备注信息。
4.4工作推进中的合理化需求和其他交办事项。
5.拍卖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3月,直至全部拍卖完毕为止。
6.拍卖质量要求:供应商的拍卖程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供应商应协助委托方收缴成交价款、协助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符合司法部规定可参与拍卖辅助的专业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拟派往本项目的拍卖师须具有有效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从事拍卖辅助经历3年。(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提供合同或其他从事拍卖辅助经历3年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当是在“ (略) (略) 关于拍卖辅助机构报告”名单中的企业。
5.具备编制拍卖文件和组织拍卖的相应专业能力,2019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3项类似项目拍卖经验。(提供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6.供应商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谈判者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1月09日起至2023年01月1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 (略) 网(网址:http://**),注册登记后,在网上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如网上无法操作的,可到 (略) 办公楼403室现场报名。
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4.注册详细流程参见“ (略) 电子交易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第1评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 (略) 网(网址:http://**)上同步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 (略) 西山区广福路8号
联 系 人:阿智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芸帆、刘爱萍
联系电话:0871-*
传真:0871-*
邮箱:*@*q.com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受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 (略) 纪委办公厅拍卖辅助机构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O53A*
2.项目名称: (略) 纪委办公厅拍卖辅助机构项目
3.采购预算(万元):6
4.采购需求:
4.1涉案物品因性质特殊,作为涉密事项全方位管理。
4.2对涉案物品进行条码管理,扫描后可查询物品相关信息。如条码*中,001表示案件信息为XX室办理XX专案,02表示物品分类为银制品,*表示物品编号为3-4。
4.3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物品信息既可逐条手工录入,又可导入记载名称、物品类型、特征、重量、评估价格、案件信息、出入库时间、存放柜号、经办人员等信息的制式表格,进行批量录入;可根据文件名将涉案物品照片、鉴定报告、评估证书作为附件批量导入系统;可根据物品名称、案件信息、出入库时间等要素进行信息筛选,导出表格;每件物品信息可不定期增加保质期已到、库存情况等有关备注信息。
4.4工作推进中的合理化需求和其他交办事项。
5.拍卖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3月,直至全部拍卖完毕为止。
6.拍卖质量要求:供应商的拍卖程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供应商应协助委托方收缴成交价款、协助签订商铺买卖合同、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符合司法部规定可参与拍卖辅助的专业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拟派往本项目的拍卖师须具有有效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从事拍卖辅助经历3年。(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提供合同或其他从事拍卖辅助经历3年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当是在“ (略) (略) 关于拍卖辅助机构报告”名单中的企业。
5.具备编制拍卖文件和组织拍卖的相应专业能力,2019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3项类似项目拍卖经验。(提供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6.供应商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谈判者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1月09日起至2023年01月1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 (略) 网(网址:http://**),注册登记后,在网上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如网上无法操作的,可到 (略) 办公楼403室现场报名。
2.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4.注册详细流程参见“ (略) 电子交易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略) 人民西路328号 (略) 综合楼2楼第1评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 (略) 网(网址:http://**)上同步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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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阿智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人民西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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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1-*
传真:0871-*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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