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4吨废旧钢铁转让(哈矿生产服务中心)(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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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4吨废旧钢铁转让(哈矿生产服务中心)(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0835)

项目名称约24吨废旧钢铁转让(哈矿生产服务中心)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12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1约24吨废旧钢铁转让(哈矿生产服务中心)以现场勘验为准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

存放地 (略) 准格尔旗哈尔乌素露 (略) 内
标的现状报废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1770.00元/吨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哈尔乌素请示报告处理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 (略)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为预估吨数,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4、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中心按照每吨挂牌价乘以预估吨数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其中20%为认购保证金;10%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中心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预付交易价款和提货履约保证金。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10、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后须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预估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纸质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正式交接前受让方需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10%向转让方支付提货履约保证金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待资产安全拆解、搬运、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后,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除、拆解、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安全责任等)。
7、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8、资产交接完毕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交易预付款、交易预付款不足时受让方补交的交易预付款进行结算。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1、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1-12 00:00:00 至 2023-01-18 23:59:59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电子版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744.00元,截止时间2023-01-1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认购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认购保证金及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认购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交易价款的10%支付提货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预付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1-12 00:00:00-2023-01-19 10:2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王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项目报名电话:李经理 *
其 他 勘验联系人:董经理 *
项目名称约24吨废旧钢铁转让(哈矿生产服务中心)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12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1-18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1约24吨废旧钢铁转让(哈矿生产服务中心)以现场勘验为准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

存放地 (略) 准格尔旗哈尔乌素露 (略) 内
标的现状报废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1770.00元/吨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哈尔乌素请示报告处理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 (略)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为预估吨数,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4、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向中心按照每吨挂牌价乘以预估吨数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其中20%为认购保证金;10%为受让履约保证金)。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中心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吨数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预付交易价款和提货履约保证金。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10、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后须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预估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纸质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在收到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正式交接前受让方需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10%向转让方支付提货履约保证金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待资产安全拆解、搬运、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后,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除、拆解、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责任、安全责任等)。
7、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8、资产交接完毕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就交易预付款、交易预付款不足时受让方补交的交易预付款进行结算。
9、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1、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1-12 00:00:00 至 2023-01-18 23:59:59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电子版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2744.00元,截止时间2023-01-18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认购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认购保证金及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认购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交易价款的10%支付提货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预付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1-12 00:00:00-2023-01-19 10:2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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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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