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门市房出租(二次公告)
渤海大学门市房出租(二次公告)
渤海大学拟对松山校区、滨海 (略) 房公开对外招租。
一、招标人:渤海大学
二、招标方式:报价最高且超底价者中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地点 | 建筑面积(数量) | 朝向 | 经营项目 | 招标底价(元) |
1 | 松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下1—4(5)号 | 约60㎡ | 北 | 仅限经营复印、打印、装订、喷绘项目 | 65,000.00 |
2 | 松山校区商业街1-3号 | 约40㎡ | 北 | 仅限经营手机\/电脑维修及配件销售项目 | 50,000.00 |
3 | 松山校区商业街3-1号东 | 约38.5㎡ | 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85,000.00 |
4 | 松山校区商业街3-3号西 | 约38.5㎡ | 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85,000.00 |
5 | 凌河区卫东街27号 ( (略) 印刷厂) | 约350㎡ | 南 | 选定两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26,000.00 |
6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7—1号 | 约48㎡ | 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33,000.00 |
7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7—2号 | 约48㎡ | 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33,000.00 |
8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7—3号 | 约48㎡ | 北 | 仅限经营美容美发项目 | 33,000.00 |
9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9—3号 | 约48㎡ | 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25,000.00 四、房屋租赁期限及租金的缴纳 (一)房屋租期为三年,房租每年缴纳一次。 (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需交到学校指定账号并将银行缴款单送到资产管理处,缴款单上的缴款人及身份证号必须是中标方本人。【收款方:渤海大学;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账号:*;备注字样:(中标方姓名)、(门市房号或项目名称)、租金】。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交次年租金,以中标金额为准。不按时缴纳租金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逾期缴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按照当年租金总额的1%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如房屋租期已满或中途终止合同但中标方拒不退房即视为违约,招标方将处罚中标方20000.00元\/天作为违约金。 五、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 (略) 房经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商业信誉。 (三)以公司等企业性质参与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中标后不得更改中标方。 (四)投标方应根据校园师生需求自行拟定一个经营项目,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报到学校招标办公室,经过校方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列为该房屋准许的经营项目并参与投标。不被批准经营项目,不准参与投标。 (五)持营业资质投标的,其营业资质经营范围需包括承租此房屋校方允许的经营项目;自然人中标新办理营业资质的,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承租此房屋校方允许的经营项目,且实际经营时不得超出此房屋校方允许的经营项目。 (六)每位自然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本次最多可以同时 (略) 房,可兼投兼中。 六、投标保证金及规定 (一)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先到任何一家锦州银行网点向以下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收款方:渤海大学;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账号:*;备注字样:( |
渤海大学拟对松山校区、滨海 (略) 房公开对外招租。
一、招标人:渤海大学
二、招标方式:报价最高且超底价者中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地点 | 建筑面积(数量) | 朝向 | 经营项目 | 招标底价(元) |
1 | 松山校区公共教学楼下1—4(5)号 | 约60㎡ | 北 | 仅限经营复印、打印、装订、喷绘项目 | 65,000.00 |
2 | 松山校区商业街1-3号 | 约40㎡ | 北 | 仅限经营手机\/电脑维修及配件销售项目 | 50,000.00 |
3 | 松山校区商业街3-1号东 | 约38.5㎡ | 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85,000.00 |
4 | 松山校区商业街3-3号西 | 约38.5㎡ | 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85,000.00 |
5 | 凌河区卫东街27号 ( (略) 印刷厂) | 约350㎡ | 南 | 选定两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26,000.00 |
6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7—1号 | 约48㎡ | 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33,000.00 |
7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7—2号 | 约48㎡ | 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33,000.00 |
8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7—3号 | 约48㎡ | 北 | 仅限经营美容美发项目 | 33,000.00 |
9 | 滨海校区公寓楼下9—3号 | 约48㎡ | 北 | 选定一个经营项目并经学校批准 | 25,000.00 四、房屋租赁期限及租金的缴纳 (一)房屋租期为三年,房租每年缴纳一次。 (二)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需交到学校指定账号并将银行缴款单送到资产管理处,缴款单上的缴款人及身份证号必须是中标方本人。【收款方:渤海大学;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账号:*;备注字样:(中标方姓名)、(门市房号或项目名称)、租金】。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交次年租金,以中标金额为准。不按时缴纳租金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逾期缴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按照当年租金总额的1%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如房屋租期已满或中途终止合同但中标方拒不退房即视为违约,招标方将处罚中标方20000.00元\/天作为违约金。 五、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 (略) 房经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商业信誉。 (三)以公司等企业性质参与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中标后不得更改中标方。 (四)投标方应根据校园师生需求自行拟定一个经营项目,报名时以书面形式报到学校招标办公室,经过校方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列为该房屋准许的经营项目并参与投标。不被批准经营项目,不准参与投标。 (五)持营业资质投标的,其营业资质经营范围需包括承租此房屋校方允许的经营项目;自然人中标新办理营业资质的,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承租此房屋校方允许的经营项目,且实际经营时不得超出此房屋校方允许的经营项目。 (六)每位自然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本次最多可以同时 (略) 房,可兼投兼中。 六、投标保证金及规定 (一)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先到任何一家锦州银行网点向以下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收款方:渤海大学;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账号:*;备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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