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秀路3号海口市委招待所1-4号楼整体招租
海口市海秀路3号海口市委招待所1-4号楼整体招租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秀路3号海口市委招待所1-4号楼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033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月1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秀路3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
1 | (略) 海秀 (略) 委招待所1-4号楼 | 6992.83 | 338.1801 | 100 | |||||||||
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 租赁期限5年+5年。第一阶段租期5年,租金每年按2%递增;第二阶段5年,租金由招租方在第一阶段租赁期满前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与第一阶段租金延续计算(即在第一阶段最后一年租期租金基础上考虑2%/年的租金增幅延续计算)“孰高原则”确定第二阶段租金价格及增幅。第三方评估 (略) / (略) 相关政府机构的备选库中选取。 | ||||||||||||
租金支付 | 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限 | 6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履行租约期限未满10年,应按比例补缴全部的装修免租期租金 | 承租押金(万元) | 150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有 | ||||||||||
房屋现状 | (略) 委招待所1—4号 (略) 海秀路3号,分别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总招租面积为6992.83㎡,其中1号楼属于自建未办证部分的建筑面积为250㎡;3号楼第3层属于自建未办证的建筑面积约780㎡,合计为1030㎡。标的背靠海口人民公园,周边多为商业、办公区,商业环境较好,人流量较多, (略) 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生活便利。 | ||||||||||||
租赁用途 | 餐饮、酒店及配套服务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以证载面积为准,如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该物业目前因招租方其他项目处于置换查封状态,查封时间为三年。在双方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该事项导致承租方租赁无法继续,招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给予相应补偿,承租方报名申请视为认可瑕疵及相关补偿条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38.1801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背景与信誉,在行业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专业的酒店、餐饮经营管理团队及运营经验。 4、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经营面积累计不低于10000平方米。 5、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旗下(包含控股或参股企业)正常营业状态的酒店其中某一年的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押金,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不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押金,视为违约。 2.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的安全整改(如需),整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房屋安全整改期间或者经相关部门验收恢复正常使用前,不得投入使用。承租方要保证房屋整改的工程质量,确保房屋整体使用安全性,杜绝发生安全隐患,如因房屋安全整改未达到整改方案要求而导致房屋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合同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人,遵守《 (略)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4.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方归还房屋时应保持建筑及附加装饰完整、完好,承租方对于房屋及场地的所有附加装修改造(与房屋不可分离部分,下同)无条件归属招租方。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一经发现,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装修及广告牌设置: (1)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商铺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2)运营期间招牌广告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1月1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4、参选企业简介(包含不限于过往经营项目及管理团队等); 5、提供在行业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相关网页截图。 6、所承接过的项目规模情况(如为自主经营的酒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读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受托管理经营的,提供管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读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相关证明文件主体或者合同主体与本项目竞租主体之间必须属于实际控制关系)。 7、企业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包含控股、参股企业)在正常营业状态的某个酒店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某一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实缴资本相关银行付款和会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经营品牌实体相关证明、以及商标注册证书(如有)。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收取,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2)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3)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秀 (略) 委招待所1-4号楼 | 12月27日9:00 | 1月12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郭先生 *李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秀路3号海口市委招待所1-4号楼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0338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2年12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月1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秀路3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保证金(万元) | |||||||||
1 | (略) 海秀 (略) 委招待所1-4号楼 | 6992.83 | 338.1801 | 100 | |||||||||
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 | 租赁期限5年+5年。第一阶段租期5年,租金每年按2%递增;第二阶段5年,租金由招租方在第一阶段租赁期满前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与第一阶段租金延续计算(即在第一阶段最后一年租期租金基础上考虑2%/年的租金增幅延续计算)“孰高原则”确定第二阶段租金价格及增幅。第三方评估 (略) / (略) 相关政府机构的备选库中选取。 | ||||||||||||
租金支付 | 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限 | 6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履行租约期限未满10年,应按比例补缴全部的装修免租期租金 | 承租押金(万元) | 150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有 | ||||||||||
房屋现状 | (略) 委招待所1—4号 (略) 海秀路3号,分别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总招租面积为6992.83㎡,其中1号楼属于自建未办证部分的建筑面积为250㎡;3号楼第3层属于自建未办证的建筑面积约780㎡,合计为1030㎡。标的背靠海口人民公园,周边多为商业、办公区,商业环境较好,人流量较多, (略) 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生活便利。 | ||||||||||||
租赁用途 | 餐饮、酒店及配套服务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招租以证载面积为准,如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该物业目前因招租方其他项目处于置换查封状态,查封时间为三年。在双方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该事项导致承租方租赁无法继续,招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给予相应补偿,承租方报名申请视为认可瑕疵及相关补偿条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38.1801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3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接受中外合资企业及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背景与信誉,在行业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专业的酒店、餐饮经营管理团队及运营经验。 4、意向承租方近三年经营面积累计不低于10000平方米。 5、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旗下(包含控股或参股企业)正常营业状态的酒店其中某一年的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押金,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不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押金,视为违约。 2.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期间承租方负责房屋的安全整改(如需),整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房屋安全整改期间或者经相关部门验收恢复正常使用前,不得投入使用。承租方要保证房屋整改的工程质量,确保房屋整体使用安全性,杜绝发生安全隐患,如因房屋安全整改未达到整改方案要求而导致房屋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为合同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人,遵守《 (略) 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4.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方归还房屋时应保持建筑及附加装饰完整、完好,承租方对于房屋及场地的所有附加装修改造(与房屋不可分离部分,下同)无条件归属招租方。 5.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一经发现,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7.装修及广告牌设置: (1)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商铺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2)运营期间招牌广告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具体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10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1月1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4、参选企业简介(包含不限于过往经营项目及管理团队等); 5、提供在行业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相关网页截图。 6、所承接过的项目规模情况(如为自主经营的酒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读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受托管理经营的,提供管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读档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相关证明文件主体或者合同主体与本项目竞租主体之间必须属于实际控制关系)。 7、企业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企业(包含控股、参股企业)在正常营业状态的某个酒店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某一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实缴资本相关银行付款和会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经营品牌实体相关证明、以及商标注册证书(如有)。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收取,资料备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2022)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2023)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秀 (略) 委招待所1-4号楼 | 12月27日9:00 | 1月12日9:00 | 2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郭先生 *李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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