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鄂0112破21号武汉原绿世嘉置业有限公司第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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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鄂0112破21号武汉原绿世嘉置业有限公司第5次


武汉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武汉 (略) ( (略) 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经申请人武汉二十一 (略) 申请, (略) 东西 (略) 于2021年12月27日以(2021)鄂0112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于2021年12月28日以(2021)鄂0112破申22-1号《决定书》, (略) 清算组 (略) 的管理人,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金路律师为该管理人负责人。

为 (略) 资产价值和经营价值、尽快实现所有项目的全面复工,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营业执照信息

(略) 设立于2019年6月13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公司性 (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 (略) 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台商大厦1716室,法定代表人王金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K4BQXXK。

(二)股权结构

当代 (略) 出资8000万,占股80%;武汉 (略) 出资2000万,占股20%。

(三)生产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节能技术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主题游乐园服务;餐饮服务;摄影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日用百货的批发及零售;场地租赁;游艺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职工状况

管 (略) 后,经审查, (略) (略) 破产清算案件之日,共有34 (略) 存续劳动合同。2022年2月24日,管理人依法与原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五)资产状况

主要财产类型包括货币资金、土地及在建工程、电子设备、样板间家具、办公家具。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略) 账面反映资产总额254,379.10万元,负债总额253,573.73万元,净资产805.37万元。 (略) 实际债务以管理人认定 (略) 裁定结果为准。

(六)经营状况

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前,当代境MOMΛ建设项目已停工数月,无实际经营活动。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经管理人审查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复工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略) 报备,于2022年3月31日正式启动复工复建工作。经管理人与项目建设总包单位确认,当代境MOMΛ一期预计于复工后8个月、二期预计于复工后18个月内完成竣备交付。若发生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建设期限相应顺延。

二、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银行存款信息

经查询, (略) 已开立银行账户共14个, (略) 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267,973,818.2元,一般账户余额为9,379,217.26元,上述账户余额共计277,353,035.45元。

(二)住宅用地

(略) 享有使用权的住宅用地一块,土地证号为:鄂(2019) (略)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号,土地 (略) 东西湖区径河街径西九路以东、金北二路以北,土地使用面积为50702.7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登记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

(三)商业用地

(略) 享有使用权的商业用地一块,土地证号为:鄂(2020) (略)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号,土地 (略) 东西湖区径河街金北一路两侧、径西六路以西,土地使用面积为42190.99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旅馆、零售商业用地,登记日期为2020年3月26日。

(四)在建工程信息

(1)住宅地块:总建筑面积17.87万平方米,总体规划11栋,房屋共计1220套,其中已签约811套、已认购未签约11套、已锁定房源40套、未售房屋358套。根据初步评估结论,住宅项目在建工程(含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08,620.29万元。

(2)商业地块:总建筑面积18.28万平方米,拟建设8栋,目前1-4#楼地下室桩基工程完成,基坑支护工程完成,土方开挖完成95%,地下室底板承台砖胎模完成40%。根据初步评估结论,商业项目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3,254.98万元。

(五)对外债权情况

管 (略) 反映的情况,并结合现有材料及初步审计结论,审核如下:预付款为950,908.29元; 其他应收款为804,898,957.63元。

(六)其他资产情况

(略) 其他资产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空调、座椅、文件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评估现值14.97万元。

三、公司主要债务情况

2022年6月21日,经东 (略) 裁定,确认886位债权人的893笔债权,债权金额为1,590,169,100.80元。其中职工债权1笔,涉及债权人1位,债权金额为47288.9元;税收债权1笔,涉及债权人1位,债权金额为*.88元;购房类债权823笔, 涉及债权人823位(其中1位同时申报工程施工类债权),债权金额为*元;工程施工类债权15笔,涉及债权人15位(其中5位同时申报普通债权),债权金额为*.94元;抵押债权1笔,涉及债权人1位(同时申报普通债权),债权金额为*元;普通债权52笔,涉及债权人52位,债权金额为 *.1元。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提出异议、补充申报及待定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予以审查,管理人有权调整上述已认定的债权金额。

四、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意向投资人条件

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系指对债务人重整具有投资意愿,并同意在债务人具备正式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后,作为投资人参与债务人意向投资人遴选竞争的单位、个人。

意向投资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报名,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

六、特别提醒

1. 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管理人有权根据案情进展调整相关信息,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本次遴选前,应充分理解债务人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2. 正式重整投资人关于重整对价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65000万元,且支付的重整对价需全部为现金。

3.若重整成功,债务人现有银行账户资金仍由管理人监督使用,专项用于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的复工建设费用以及支付破产费用。

4. 若重整成功,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建设工作仍由管理人负责监督,管理人的监督期至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竣备交房之日止。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至2023年2月11日止,经管理人报东西 (略) ,可以适当延长预招募期限。

报名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801室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路律师 *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申请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如为联合参与的,还需提交表明联合参与的共同意向及各意向投资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其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决策机构的同意参选的决策文件;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良好商誉的证明或承诺;

(5)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案件办理、磋商等情况均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7)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且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二)保证金缴纳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自签订前述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按照上述约定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不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

(三)遴选阶段

进入遴选阶段后,意向投资人可赴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现场,了解债务人的固定资产情况,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接洽与磋商,沟通债务人及本案办理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 (略) 进行尽职调查。如需管理人提供相关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配合。

经接洽与磋商后,管理人将根据对意向投资人的考察,确定入围意向投资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入围意向投资人。对未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的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八、参选文件的法律效力

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文件并参与竞标或遴选,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自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管理人即享有对意向投资人提出的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意向投资人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做出承诺的形式),一旦管理人发出相应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做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与入围意向投资人之间已经就参与债务人重整的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入围意向投资人应以管理人通知安排时间为准,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含本公告第九条约定的优先权)。

如入围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入围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入围资格,该入围意向投资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二次招募、资产拍卖导致的差价损失)。

九、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意向投资人未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入围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入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入围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将被取消入围意向投资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债务人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 (略) 的裁定批准,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计划项下的投资款;重整计划草案未能 (略) 裁定批准的,《投资协议》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日解除。管理人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入围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4.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十、入围意向投资人的优先权

1.在债务人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无需参与正式招募的报名及遴选,直接被确定为正式招募的入围意向投资人。

2.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对正式招募所产生的入围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条件享有匹配权(即愿意以相同条件参与重整),同等条件下,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优先被确定为重整中的投资人。

3.正式招募投资人时,如无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中的投资人。

十一、其他

1.如出现影响债务人清算或者重整的重大事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2.管理人书面通知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参选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

3.管理人提 (略) 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5.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遴选。

武汉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武汉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武汉 (略) ( (略) 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经申请人武汉二十一 (略) 申请, (略) 东西 (略) 于2021年12月27日以(2021)鄂0112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于2021年12月28日以(2021)鄂0112破申22-1号《决定书》, (略) 清算组 (略) 的管理人,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金路律师为该管理人负责人。

为 (略) 资产价值和经营价值、尽快实现所有项目的全面复工,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 (略) 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营业执照信息

(略) 设立于2019年6月13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公司性 (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 (略) 东西湖区啤砖路51号台商大厦1716室,法定代表人王金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K4BQXXK。

(二)股权结构

当代 (略) 出资8000万,占股80%;武汉 (略) 出资2000万,占股20%。

(三)生产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节能技术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主题游乐园服务;餐饮服务;摄影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日用百货的批发及零售;场地租赁;游艺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职工状况

管 (略) 后,经审查, (略) (略) 破产清算案件之日,共有34 (略) 存续劳动合同。2022年2月24日,管理人依法与原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五)资产状况

主要财产类型包括货币资金、土地及在建工程、电子设备、样板间家具、办公家具。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略) 账面反映资产总额254,379.10万元,负债总额253,573.73万元,净资产805.37万元。 (略) 实际债务以管理人认定 (略) 裁定结果为准。

(六)经营状况

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前,当代境MOMΛ建设项目已停工数月,无实际经营活动。 (略)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经管理人审查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复工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略) 报备,于2022年3月31日正式启动复工复建工作。经管理人与项目建设总包单位确认,当代境MOMΛ一期预计于复工后8个月、二期预计于复工后18个月内完成竣备交付。若发生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建设期限相应顺延。

二、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银行存款信息

经查询, (略) 已开立银行账户共14个, (略) 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267,973,818.2元,一般账户余额为9,379,217.26元,上述账户余额共计277,353,035.45元。

(二)住宅用地

(略) 享有使用权的住宅用地一块,土地证号为:鄂(2019) (略)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号,土地 (略) 东西湖区径河街径西九路以东、金北二路以北,土地使用面积为50702.7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登记日期为2019年12月18日。

(三)商业用地

(略) 享有使用权的商业用地一块,土地证号为:鄂(2020) (略) 东西湖不动产权第*号,土地 (略) 东西湖区径河街金北一路两侧、径西六路以西,土地使用面积为42190.99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旅馆、零售商业用地,登记日期为2020年3月26日。

(四)在建工程信息

(1)住宅地块:总建筑面积17.87万平方米,总体规划11栋,房屋共计1220套,其中已签约811套、已认购未签约11套、已锁定房源40套、未售房屋358套。根据初步评估结论,住宅项目在建工程(含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08,620.29万元。

(2)商业地块:总建筑面积18.28万平方米,拟建设8栋,目前1-4#楼地下室桩基工程完成,基坑支护工程完成,土方开挖完成95%,地下室底板承台砖胎模完成40%。根据初步评估结论,商业项目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3,254.98万元。

(五)对外债权情况

管 (略) 反映的情况,并结合现有材料及初步审计结论,审核如下:预付款为950,908.29元; 其他应收款为804,898,957.63元。

(六)其他资产情况

(略) 其他资产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空调、座椅、文件档案柜等办公设备,评估现值14.97万元。

三、公司主要债务情况

2022年6月21日,经东 (略) 裁定,确认886位债权人的893笔债权,债权金额为1,590,169,100.80元。其中职工债权1笔,涉及债权人1位,债权金额为47288.9元;税收债权1笔,涉及债权人1位,债权金额为*.88元;购房类债权823笔, 涉及债权人823位(其中1位同时申报工程施工类债权),债权金额为*元;工程施工类债权15笔,涉及债权人15位(其中5位同时申报普通债权),债权金额为*.94元;抵押债权1笔,涉及债权人1位(同时申报普通债权),债权金额为*元;普通债权52笔,涉及债权人52位,债权金额为 *.1元。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提出异议、补充申报及待定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予以审查,管理人有权调整上述已认定的债权金额。

四、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意向投资人条件

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系指对债务人重整具有投资意愿,并同意在债务人具备正式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后,作为投资人参与债务人意向投资人遴选竞争的单位、个人。

意向投资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报名,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

六、特别提醒

1. 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管理人有权根据案情进展调整相关信息,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本次遴选前,应充分理解债务人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2. 正式重整投资人关于重整对价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65000万元,且支付的重整对价需全部为现金。

3.若重整成功,债务人现有银行账户资金仍由管理人监督使用,专项用于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的复工建设费用以及支付破产费用。

4. 若重整成功,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建设工作仍由管理人负责监督,管理人的监督期至当代境MOMΛ一、二期住宅项目竣备交房之日止。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至2023年2月11日止,经管理人报东西 (略) ,可以适当延长预招募期限。

报名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801室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路律师 *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申请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如为联合参与的,还需提交表明联合参与的共同意向及各意向投资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企业法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其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决策机构的同意参选的决策文件;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良好商誉的证明或承诺;

(5)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案件办理、磋商等情况均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7)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仍未按时补正的,视为报名者报名不成功,且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二)保证金缴纳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自签订前述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按照上述约定与管理人签订协议,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即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不再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

(三)遴选阶段

进入遴选阶段后,意向投资人可赴项目现场实地查看现场,了解债务人的固定资产情况,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进行接洽与磋商,沟通债务人及本案办理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 (略) 进行尽职调查。如需管理人提供相关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配合。

经接洽与磋商后,管理人将根据对意向投资人的考察,确定入围意向投资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入围意向投资人。对未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的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八、参选文件的法律效力

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文件并参与竞标或遴选,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自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管理人即享有对意向投资人提出的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意向投资人成为入围意向投资人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做出承诺的形式),一旦管理人发出相应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做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与入围意向投资人之间已经就参与债务人重整的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入围意向投资人应以管理人通知安排时间为准,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含本公告第九条约定的优先权)。

如入围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入围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入围资格,该入围意向投资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二次招募、资产拍卖导致的差价损失)。

九、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意向投资人未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在遴选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入围意向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入围意向投资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入围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协议》项下的履约保证金,如入围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将被取消入围意向投资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债务人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 (略) 的裁定批准,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计划项下的投资款;重整计划草案未能 (略) 裁定批准的,《投资协议》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日解除。管理人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入围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4.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十、入围意向投资人的优先权

1.在债务人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无需参与正式招募的报名及遴选,直接被确定为正式招募的入围意向投资人。

2.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对正式招募所产生的入围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条件享有匹配权(即愿意以相同条件参与重整),同等条件下,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优先被确定为重整中的投资人。

3.正式招募投资人时,如无人报名参与,本次预招募确定的入围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中的投资人。

十一、其他

1.如出现影响债务人清算或者重整的重大事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2.管理人书面通知送达方式包括按意向投资人参选资料中预留信息邮寄及微信、电子邮箱送达。

3.管理人提 (略) 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5.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遴选。

武汉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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