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云雾山生态度假村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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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云雾山生态度假村产权


一、标的概况

本标的是位于勉县新街子镇黑潭子村的勉县云雾山生态度假村产权。包括土地面积共计9798.41平方米(折合约14.7亩)的使用权,地面各类建筑物18栋的产权。其中6666.74㎡(折合约1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出让商服用地,产权证号为陕(2019)勉县不动产权第*号(使用年限2019年1月13日起至2059年1月12日止);另有约3131.67㎡(折合约4.7亩)土地正在完善各类手续,总面积3977.15㎡的建筑物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参考价:1905万元

二、特别告知

1、竞买报名时,须配合将云雾山生态度假村所在地黑潭子村打造成“农旅、康养、休闲、度假” 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整体统筹开发,具体事宜与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商谈。

2、如竞得该标的,竞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向委托方交纳标的预付价款,拍卖人退还参拍保证金500万元,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两年期限内,委托方补办齐4.7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不动产登记证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交纳剩余款项,双方配合办理标的移交过户手续。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一次交清剩余价款的,按《拍卖须知》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3、若委托方未在成交之日算起两年内补办齐4.7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不动产登记证,或因政策原因取消本标的实施的,须在两年内通知竞得人,竞得人竞得资格自动失效,委托方十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的标的预付价款。前期交纳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4、本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成交价不变,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的实际面积最终与国家产权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照不动产过户相关管理政策执行。



一、标的概况

本标的是位于勉县新街子镇黑潭子村的勉县云雾山生态度假村产权。包括土地面积共计9798.41平方米(折合约14.7亩)的使用权,地面各类建筑物18栋的产权。其中6666.74㎡(折合约1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出让商服用地,产权证号为陕(2019)勉县不动产权第*号(使用年限2019年1月13日起至2059年1月12日止);另有约3131.67㎡(折合约4.7亩)土地正在完善各类手续,总面积3977.15㎡的建筑物正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参考价:1905万元

二、特别告知

1、竞买报名时,须配合将云雾山生态度假村所在地黑潭子村打造成“农旅、康养、休闲、度假” 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整体统筹开发,具体事宜与委托方或相关部门商谈。

2、如竞得该标的,竞得人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向委托方交纳标的预付价款,拍卖人退还参拍保证金500万元,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两年期限内,委托方补办齐4.7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不动产登记证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交纳剩余款项,双方配合办理标的移交过户手续。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一次交清剩余价款的,按《拍卖须知》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3、若委托方未在成交之日算起两年内补办齐4.7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不动产登记证,或因政策原因取消本标的实施的,须在两年内通知竞得人,竞得人竞得资格自动失效,委托方十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按拍卖成交价的5%收取的标的预付价款。前期交纳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4、本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成交价不变,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的实际面积最终与国家产权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按照不动产过户相关管理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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