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递铺街道云鸿西路2218号(安吉客运枢纽中心)安吉递铺长运餐厅3年租赁权
安吉县递铺街道云鸿西路2218号(安吉客运枢纽中心)安吉递铺长运餐厅3年租赁权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7)安吉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商业服务。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单装修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8万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食堂。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承租人租赁房产必须具备食堂功能,合法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安吉 (略) ,开户行: (略) 安吉支行,账号:*6931)。2、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7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3、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拍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出租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4、承租方负责经营管理餐厅,承租方对餐厅的经营管理负有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承租方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食堂在不影响为出租方用户服务的前提下对外经营。6、考虑到餐厅部分功能是为出租方单位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应以薄利经营为目标。承租方在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下获得适当的利益。7、出租方提供现有配置设施、设备及餐厅正常运行的所需物品供承租方无偿使用,因承租方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或赔偿。餐具及易耗品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并承担相关费用。8、出租方保障餐厅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及房屋总体设施完好、屋顶防漏、室外下水通畅及消防设施完好,如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积极协助承租方提供正常服务。9、出租方提供承租方网络端口和办公家具若干,供承租方办公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0、出租方为职工办理就餐卡,就餐卡系统由出租方提供。11、出租方有义务对餐厅工作予以支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定餐厅考核细则,参与对餐厅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餐厅工作中的不足,以便承租方及时改进。12、承租方负责依法取得餐厅《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各类手续、证件齐全,符合工商、税务等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日常监督。承租方不得经营出租方不允许的餐饮服务项目及不属于餐饮服务的项目。13、承租方应采用科学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合作餐厅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确保餐厅服务得到用户满意。14、按餐饮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并严格组织实施。在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要求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如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15、承租方必须对影响餐厅经营安全的水、电、气、压力容器等相关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校验并记录。16、承租方应采取切实的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保证餐厅内部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如在餐厅内部发生以上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17、餐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前持有健康证,进入售菜间统一佩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文明上岗。18、承租方应保证按时、按量供应早餐、中餐、晚餐。19、餐厅内空调、厨房等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费用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20、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21、承租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履行。22、出租标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2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24、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25、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安吉 (略) |
联系人 | 王刚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2-* | |
联系地址 | (略) 安吉县递铺街道云鸿西路2218号201室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寿女士 | 电话 | 0572-*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湖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安吉县递铺中路705号 |
联系人 | 孙志明 | 固定电话 | 0572-* | |
手机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7)安吉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商业服务。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单装修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8万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食堂。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承租人租赁房产必须具备食堂功能,合法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安吉 (略) ,开户行: (略) 安吉支行,账号:*6931)。2、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7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3、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拍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出租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及清场移交担保责任。4、承租方负责经营管理餐厅,承租方对餐厅的经营管理负有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承租方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允许承租方食堂在不影响为出租方用户服务的前提下对外经营。6、考虑到餐厅部分功能是为出租方单位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应以薄利经营为目标。承租方在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下获得适当的利益。7、出租方提供现有配置设施、设备及餐厅正常运行的所需物品供承租方无偿使用,因承租方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或赔偿。餐具及易耗品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并承担相关费用。8、出租方保障餐厅的水电气正常供应及房屋总体设施完好、屋顶防漏、室外下水通畅及消防设施完好,如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积极协助承租方提供正常服务。9、出租方提供承租方网络端口和办公家具若干,供承租方办公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0、出租方为职工办理就餐卡,就餐卡系统由出租方提供。11、出租方有义务对餐厅工作予以支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定餐厅考核细则,参与对餐厅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餐厅工作中的不足,以便承租方及时改进。12、承租方负责依法取得餐厅《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各类手续、证件齐全,符合工商、税务等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日常监督。承租方不得经营出租方不允许的餐饮服务项目及不属于餐饮服务的项目。13、承租方应采用科学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合作餐厅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确保餐厅服务得到用户满意。14、按餐饮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并严格组织实施。在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要求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如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15、承租方必须对影响餐厅经营安全的水、电、气、压力容器等相关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校验并记录。16、承租方应采取切实的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保证餐厅内部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如在餐厅内部发生以上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17、餐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前持有健康证,进入售菜间统一佩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文明上岗。18、承租方应保证按时、按量供应早餐、中餐、晚餐。19、餐厅内空调、厨房等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费用在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20、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21、承租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履行。22、出租标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2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24、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25、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凭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安吉 (略) |
联系人 | 王刚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2-* | |
联系地址 | (略) 安吉县递铺街道云鸿西路2218号201室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寿女士 | 电话 | 0572-*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湖州 (略) | 联系地址 | (略) 安吉县递铺中路705号 |
联系人 | 孙志明 | 固定电话 | 05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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