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0bda8fe01245ea9ba791dc44f0f9c6)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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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bda8fe01245ea9ba791dc44f0f9c6)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竞价公告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
标的名称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
项目编码DSCQ2022B75F*-2 挂牌价格18 元/㎡·月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11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1-2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招租的标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08、109号,其中108号商铺面积为83.57平方米、109号商铺面积为160.41平方米,详见《资产信息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简介
序号 具体位置 出租用途 业态要求 资产现状 建筑面积/㎡ 租金底价 报名保证金 加价幅度 延时报价期
1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 商业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公、商业及小区生活配套。禁止开设经营餐饮(包括但不限于面馆、早餐、烘焙、卤菜等任何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形式)、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废料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扰民等业态。 空置 83.57 18元/㎡·月 1万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成都小企业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锦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锦江区人民东路48号四川物资大厦4栋2层自编208室
注册资本(万元)2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简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成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F
批准单位名称成都小企业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成都小企业 (略)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审议小天南街8号、马超东路2号、绵阳安江大厦108、109号资产项目招租方案的决议
批准日期2022-08-03
批准文号第七届临时董事会决议(2022年)第31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18 元/㎡·月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一、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首年2个月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承租方违约,则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四、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出租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回至承租方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合同要求合法的使用标的物,不得改变损坏标的物的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在实施装修、装饰、改造时需要制定装修改造方案,装修改造方案须向社区(或物业单位)报送书面装修方案,经社区(或物业单位)审核通过并报资产管理方备案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在施工前严格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安全文明施工。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和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若因审批手续延误而造成未正常营业,承租方应支付该期间产生的房屋租金、物管费、能耗费等相关费用。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若需天然气安装开通,在《房屋租赁合同》业态许可范围内, (略) 申请,选择证照齐备的专业施工单位规范实施,不得自行安装燃气管道设施。相关安装改造、开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进行动力(独立)电源改造,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合法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同时对承租标的物租赁期间所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使用屋顶、墙面、外摆或设置广告位、店招等,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并应取得出租方及社区(或物业单位)同意后实施,如因不合法、不合理使用,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蒙受损失的,承租方应按照有关部门和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者部分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不得以合伙经营、股份变更等为借口更改承租人姓名(或公司法人)要求出租方变更合同承租方名称。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租赁保证金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十、租期满后或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拆除装修,将标的物恢复原貌。若承租方未按照出租方要求恢复原貌,承租方装修的非移动部分(包含但不仅限于中央空调、吊顶、地面铺装、隔断、墙面装饰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运走,出租方不再就该部分向承租方支付残值费用。
十一、租赁期间承 (略) 政建设、道路改造、疫情、群宴、停车位受限等情况要求出租方减免房租或拒缴房租(政府有相关文件的除外)。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按现状分别对外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二、标的用途及租赁期限:
1、用途:商业。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公、商业及小区生活配套。禁止开设经营餐饮(包括但不限于面馆、早餐、烘焙、卤菜等任何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形式)、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废料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扰民等业态。
2、租赁期限: 5年
3、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间承租方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除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首期租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租金应于上一个计租周期结束前I0 个工作口内支付。前2年租金无递增,第3年开始每年递增2%。
四、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的情况,如有此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五、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八、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相关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等。
十、现场看房联系人:戴松杉;电话:*
十一、地址: (略) 高新区天晖中路56号曙光国际17楼。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2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权证资料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汇总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
标的名称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
项目编码DSCQ2022B75F*-2 挂牌价格18 元/㎡·月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11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1-2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招租的标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08、109号,其中108号商铺面积为83.57平方米、109号商铺面积为160.41平方米,详见《资产信息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简介
序号 具体位置 出租用途 业态要求 资产现状 建筑面积/㎡ 租金底价 报名保证金 加价幅度 延时报价期
1 (略) 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安江大厦)1幢1-108 商业 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公、商业及小区生活配套。禁止开设经营餐饮(包括但不限于面馆、早餐、烘焙、卤菜等任何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形式)、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废料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扰民等业态。 空置 83.57 18元/㎡·月 1万元 1元/㎡·月或其整数倍 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成都小企业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锦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锦江区人民东路48号四川物资大厦4栋2层自编208室
注册资本(万元)2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简
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成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F
批准单位名称成都小企业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成都小企业 (略)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关于审议小天南街8号、马超东路2号、绵阳安江大厦108、109号资产项目招租方案的决议
批准日期2022-08-03
批准文号第七届临时董事会决议(2022年)第31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18 元/㎡·月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一、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首年2个月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承租方违约,则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四、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出租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回至承租方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合同要求合法的使用标的物,不得改变损坏标的物的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在实施装修、装饰、改造时需要制定装修改造方案,装修改造方案须向社区(或物业单位)报送书面装修方案,经社区(或物业单位)审核通过并报资产管理方备案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在施工前严格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安全文明施工。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和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若因审批手续延误而造成未正常营业,承租方应支付该期间产生的房屋租金、物管费、能耗费等相关费用。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若需天然气安装开通,在《房屋租赁合同》业态许可范围内, (略) 申请,选择证照齐备的专业施工单位规范实施,不得自行安装燃气管道设施。相关安装改造、开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进行动力(独立)电源改造,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合法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同时对承租标的物租赁期间所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使用屋顶、墙面、外摆或设置广告位、店招等,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并应取得出租方及社区(或物业单位)同意后实施,如因不合法、不合理使用,导致出租方承担责任、蒙受损失的,承租方应按照有关部门和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者部分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不得以合伙经营、股份变更等为借口更改承租人姓名(或公司法人)要求出租方变更合同承租方名称。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九、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租赁保证金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十、租期满后或合同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拆除装修,将标的物恢复原貌。若承租方未按照出租方要求恢复原貌,承租方装修的非移动部分(包含但不仅限于中央空调、吊顶、地面铺装、隔断、墙面装饰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运走,出租方不再就该部分向承租方支付残值费用。
十一、租赁期间承 (略) 政建设、道路改造、疫情、群宴、停车位受限等情况要求出租方减免房租或拒缴房租(政府有相关文件的除外)。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按现状分别对外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二、标的用途及租赁期限:
1、用途:商业。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公、商业及小区生活配套。禁止开设经营餐饮(包括但不限于面馆、早餐、烘焙、卤菜等任何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形式)、酒吧、迪吧、KTV、机械加工制造、废料回收处理、生产型企业、危化品经营、液化气罐存储销售、印刷类、扰民等业态。
2、租赁期限: 5年
3、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间承租方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除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首期租金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租金应于上一个计租周期结束前I0 个工作口内支付。前2年租金无递增,第3年开始每年递增2%。
四、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的情况,如有此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五、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八、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相关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等。
十、现场看房联系人:戴松杉;电话:*
十一、地址: (略) 高新区天晖中路56号曙光国际17楼。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1-2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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