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京土挂(2022)G131号 | 宗地总面积: | 800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永兴街道屈场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80068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6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7 | 场地平整: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769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0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10时00分 | 备注: | 该宗地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进行挂牌出让: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和红线图; 2、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3、“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3+X):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和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4、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
宗地编号: | 京土挂(2022)G134号 | 宗地总面积: | 40953.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永兴街道汪林岗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40953.51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场地平整: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251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0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10时00分 | 备注: | 该宗地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进行挂牌出让: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和红线图; 2、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3、“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3+X):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和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4、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
宗地编号: | 京土挂(2022)G139号 | 宗地总面积: | 33334.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街道八里途社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33334.12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9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217 | 场地平整: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通水、通电、通路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394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0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5日10时00分 | 备注: | 该宗地按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进行挂牌出让: 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和红线图; 2、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3、“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3+X):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和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4、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 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1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 到 (略) 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2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京土挂(2022)G131号 号地块:2023年02月04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15日10时00分 ; 京土挂(2022)G134号 号地块:2023年02月04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15日10时00分 ; 京土挂(2022)G139号 号地块:2023年02月04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2月15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该地块以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挂牌起始价只包含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规费、中介机构服务费,不包含其他相关税、费、金等(由竞得人按照规定标准另行缴纳); (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该区域已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五)“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及安全生产管控指标等按规定执行; (六)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七)企业签订出让合同,按照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明属工业项目“标准地”性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京山城中路支行 银行帐号:*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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