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6日省级储备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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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6日省级储备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公告(省储备公司)

(略) (略) 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以购竞 (略) 级储备菜籽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方式和资格
交易时间:2023年1月16日11:00。
交易方式: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陈油后再以约定价格采购新油,销售与采购菜籽油数量相同,竞价销售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参加网上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网址http://**,选择“ (略) 场”进入“ (略) 以购竞销销售交易专场”和“ (略) 以购竞销采购交易专场”。
交易资格:参加交易企业应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具备相关油脂油料加工或贸易的经营资质。
交易采取报名制,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报名”板块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10:00时。报名截止日期前同一标的拟参与交易的报名企业至少达到2家,否则交易取消,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均不能达到交易条件时,不再限制报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
参与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本交易公告、交易清单以及交易规则, (略) 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地点
此次竞价销售2021年产三级菜籽油6630吨,存储 (略) 储备 (略)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环岭路19号,以下简称“武汉公司”)03号罐、07号罐,销售竞价起拍价11870元/吨。本次竞价销售的三级菜籽油成交价格为卖方散油车板价。竞价销售的中标方再以12000元/吨的约定价格采购2023年新产压榨二级或浸出三级菜籽油6630吨,交货地点、罐号同出库地点、轮出罐号。
轮入新油质量要求:2023年产油菜籽加工的新菜籽油,菜籽油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GB/T 1536-2021《菜籽油》中压榨菜籽油二级(含)或浸出菜籽油三级(含)以上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酸价小于2.0mg/g,过氧化值小于0.10g/100g。 (略) 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略) 工作人员现场检验验收。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 (略)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复检,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
轮入新油前,中标方须在交货时提供送货委托书,质检报告和塑化剂检验报告,并对各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送货委托书和检验报告须加盖公章或委托方认可的印章,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交货时中标方与委托方共同每车取样封存,双方签封的样品由双方各持一份,便于质量溯源。货物质量以中标方送货 (略)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委托方对所收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货物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货物合格;如货物质量问题属于委托方在上述期间内无法通过合理方式发现的隐藏瑕疵则不受此限。
三、交易规则
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执行,销售合同缴款期2023年2月28日前,出库期2023年3月31日前;新油必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入库。
陈油竞价销售价格阶梯为20元/吨, 竞价销售和采购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看样要求
质量以罐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物质量,自主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标的物质量,不得再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
看样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五、保证金、手续费及结算方式
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预交保证金110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40元/吨,履约保证金1060元/吨)到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轮出油脂出库完成、并轮入新油入库完成,委托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采购合同验收入库证明》,交易中心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按1100元/吨扣除违约方违约数量对应的保证金,其中1060元/吨给守约方。
交易中心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1‰向中标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本次交易的菜籽油无出入库费用。
销售合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方可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延期时间;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采购合同实行“先货后款”,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到货后,货物 (略)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与合同一致后付清货款。采购采取线下结算方式。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帐号:**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帐号:*
大额支付行号:*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电话:027-*
委托方联系人:杜欲晓 联系电话:*
附件:
1、《2023年1月 (略) 以购竞销交易标的报名表》
2、《交易清单》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1日

(略) (略) 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以购竞 (略) 级储备菜籽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方式和资格
交易时间:2023年1月16日11:00。
交易方式: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陈油后再以约定价格采购新油,销售与采购菜籽油数量相同,竞价销售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参加网上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网址http://**,选择“ (略) 场”进入“ (略) 以购竞销销售交易专场”和“ (略) 以购竞销采购交易专场”。
交易资格:参加交易企业应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具备相关油脂油料加工或贸易的经营资质。
交易采取报名制,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报名”板块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10:00时。报名截止日期前同一标的拟参与交易的报名企业至少达到2家,否则交易取消,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均不能达到交易条件时,不再限制报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
参与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本交易公告、交易清单以及交易规则, (略) 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地点
此次竞价销售2021年产三级菜籽油6630吨,存储 (略) 储备 (略)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环岭路19号,以下简称“武汉公司”)03号罐、07号罐,销售竞价起拍价11870元/吨。本次竞价销售的三级菜籽油成交价格为卖方散油车板价。竞价销售的中标方再以12000元/吨的约定价格采购2023年新产压榨二级或浸出三级菜籽油6630吨,交货地点、罐号同出库地点、轮出罐号。
轮入新油质量要求:2023年产油菜籽加工的新菜籽油,菜籽油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GB/T 1536-2021《菜籽油》中压榨菜籽油二级(含)或浸出菜籽油三级(含)以上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酸价小于2.0mg/g,过氧化值小于0.10g/100g。 (略) 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略) 工作人员现场检验验收。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 (略)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复检,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
轮入新油前,中标方须在交货时提供送货委托书,质检报告和塑化剂检验报告,并对各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送货委托书和检验报告须加盖公章或委托方认可的印章,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交货时中标方与委托方共同每车取样封存,双方签封的样品由双方各持一份,便于质量溯源。货物质量以中标方送货 (略)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委托方对所收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货物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货物合格;如货物质量问题属于委托方在上述期间内无法通过合理方式发现的隐藏瑕疵则不受此限。
三、交易规则
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 (略) 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执行,销售合同缴款期2023年2月28日前,出库期2023年3月31日前;新油必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入库。
陈油竞价销售价格阶梯为20元/吨, 竞价销售和采购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看样要求
质量以罐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物质量,自主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标的物质量,不得再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
看样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五、保证金、手续费及结算方式
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预交保证金110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40元/吨,履约保证金1060元/吨)到如下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轮出油脂出库完成、并轮入新油入库完成,委托方向交易中心出具《采购合同验收入库证明》,交易中心退还中标方保证金。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按1100元/吨扣除违约方违约数量对应的保证金,其中1060元/吨给守约方。
交易中心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1‰向中标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本次交易的菜籽油无出入库费用。
销售合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方可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延期时间;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采购合同实行“先货后款”,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到货后,货物 (略)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与合同一致后付清货款。采购采取线下结算方式。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分行营业部
帐号:**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帐号:*
大额支付行号:*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电话:027-*
委托方联系人:杜欲晓 联系电话:*
附件:
1、《2023年1月 (略) 以购竞销交易标的报名表》
2、《交易清单》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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