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013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3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1-19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013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1900元/吨 | 1900元/吨 | 2023年 1月 13日 至2023年1月 19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略) | ||||
住 址 | (略) 昭阳路23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
标的 明细 | 26台柴油客车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1900元/吨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1900元/吨 | |||||
备案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出让,实际吨数以转让方要求和现场标的为准,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须在转让方要求下对标的物进行过磅,以过磅后的实际吨数乘以竞拍每吨价格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车辆处置相关资质手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当地报废车辆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并能合法出具车辆销户相关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全部资产运输完毕; 5、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项目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相关机动车拆解、回收手续、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3年 1月 19日北京时间 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略) 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013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3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1-19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013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1900元/吨 | 1900元/吨 | 2023年 1月 13日 至2023年1月 19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略) | ||||
住 址 | (略) 昭阳路23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
标的 明细 | 26台柴油客车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1900元/吨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1900元/吨 | |||||
备案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出让,实际吨数以转让方要求和现场标的为准,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须在转让方要求下对标的物进行过磅,以过磅后的实际吨数乘以竞拍每吨价格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车辆处置相关资质手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当地报废车辆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并能合法出具车辆销户相关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全部资产运输完毕; 5、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项目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相关机动车拆解、回收手续、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3年 1月 19日北京时间 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略) 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013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3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1-19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013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1900元/吨 | 1900元/吨 | 2023年 1月 13日 至2023年1月 19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略) | ||||
住 址 | (略) 昭阳路23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
标的 明细 | 26台柴油客车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1900元/吨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1900元/吨 | |||||
备案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出让,实际吨数以转让方要求和现场标的为准,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须在转让方要求下对标的物进行过磅,以过磅后的实际吨数乘以竞拍每吨价格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车辆处置相关资质手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当地报废车辆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并能合法出具车辆销户相关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全部资产运输完毕; 5、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项目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相关机动车拆解、回收手续、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3年 1月 19日北京时间 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略) 东港区烟台路197号国际金融中心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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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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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013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标的类别 | 实物资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3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1-19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013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1900元/吨 | 1900元/吨 | 2023年 1月 13日 至2023年1月 19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略) | ||||
住 址 | (略) 昭阳路23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
标的 明细 | 26台柴油客车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1900元/吨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结果 | 1900元/吨 | |||||
备案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00元/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整体出让,实际吨数以转让方要求和现场标的为准,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须在转让方要求下对标的物进行过磅,以过磅后的实际吨数乘以竞拍每吨价格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车辆处置相关资质手续,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当地报废车辆处置的相关法规政策,并能合法出具车辆销户相关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以及购买后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全部资产运输完毕; 5、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项目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工后无息退还;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相关机动车拆解、回收手续、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3年 1月 19日北京时间 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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