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煤矿拉运至内蒙古棋盘井车站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煤矿拉运至内蒙古棋盘井车站汽车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 (略) 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确定由红沙泉矿区通过汽车运输方式拉运至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矿区拉运至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的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吨。
2.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亏损由投标人承担。按照红沙泉煤矿混煤零售价格220元/吨赔付招标人的损失。运费结算量以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复磅数为准,如产生卸车费及因卸车流程所要办理的制卡及卡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运输路线:从红沙泉矿区至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全程约为1920公里。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三、特殊声明(合同条款所列)1.*、*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三个月,*方必须按照*方排布日、周、月度实施运输计划。
2.鉴于*方已承担电商平台运力询价成交服务费0.16元/吨,费用合计:57600元。在合同期内,因*方原因未完成约定的运输量,*方应向*方赔偿未完成部分的成交服务费。
3.*方未按照*方运量执行计划表,未达到周计划要求的,*方将主张保证金总额10%的违约金,如*方连续4周未完成计划量,*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剩余全部履约保证金。
4.合同期满后,因*方原因拉运量达到合同总量70-80%的,*方对*方未完成的欠量部分按照10元/吨主张违约金;拉运量达到合同总量80-90%的,*方对*方未完成的欠量部分按照5元/吨主张违约金;拉运量达到合同总量90-100%的,*方对*方未完成的欠量部分按照3元/吨主张违约金。
5.*方应充分了解所属地方政府维稳、疫情管控卡点、临时路障、天气变化等导致的排队,矿区装车及货场卸车排队等可能出现的其它一切客观原因,上述原因均不能免除*方的违约责任。
6.*方在合同中提供的电子邮箱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邮箱均视为*方指定邮箱,*方所有的电子邮件发送至*方邮箱,即视为*方收到邮件。
四、投标人须知
1.凡是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万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必要时需对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以及配备铅封。
5.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运量多、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公司煤炭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七、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 (略) 车辆管理处。
联系人:李飞*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 (略) 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确定由红沙泉矿区通过汽车运输方式拉运至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矿区拉运至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的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吨。
2.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亏损由投标人承担。按照红沙泉煤矿混煤零售价格220元/吨赔付招标人的损失。运费结算量以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复磅数为准,如产生卸车费及因卸车流程所要办理的制卡及卡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运输路线:从红沙泉矿区至内蒙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车站,全程约为1920公里。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三、特殊声明(合同条款所列)1.*、*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三个月,*方必须按照*方排布日、周、月度实施运输计划。
2.鉴于*方已承担电商平台运力询价成交服务费0.16元/吨,费用合计:57600元。在合同期内,因*方原因未完成约定的运输量,*方应向*方赔偿未完成部分的成交服务费。
3.*方未按照*方运量执行计划表,未达到周计划要求的,*方将主张保证金总额10%的违约金,如*方连续4周未完成计划量,*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剩余全部履约保证金。
4.合同期满后,因*方原因拉运量达到合同总量70-80%的,*方对*方未完成的欠量部分按照10元/吨主张违约金;拉运量达到合同总量80-90%的,*方对*方未完成的欠量部分按照5元/吨主张违约金;拉运量达到合同总量90-100%的,*方对*方未完成的欠量部分按照3元/吨主张违约金。
5.*方应充分了解所属地方政府维稳、疫情管控卡点、临时路障、天气变化等导致的排队,矿区装车及货场卸车排队等可能出现的其它一切客观原因,上述原因均不能免除*方的违约责任。
6.*方在合同中提供的电子邮箱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邮箱均视为*方指定邮箱,*方所有的电子邮件发送至*方邮箱,即视为*方收到邮件。
四、投标人须知
1.凡是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万元,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必要时需对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以及配备铅封。
5.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运量多、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 (略) 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公司煤炭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七、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 (略) 车辆管理处。
联系人: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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