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斯大林街23号伊犁大酒店(原双辰大酒店)整体对外招租
伊宁市斯大林街23号伊犁大酒店(原双辰大酒店)整体对外招租
项目名称 | 伊宁市斯大林街23号伊犁大酒店(原双辰大酒店)整体对外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3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年)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伊犁州国有资产 (略) 联系人:陈代忠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拟出租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产权招租事项,我方拥有该产权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州国投公司2023年第2次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伊犁州国有资产 (略) |
特别 | 1、摘牌方需投资3000万元对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水、电、暖、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及客房、大厅等进行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略) 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以决算为准。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摘牌方 (略) 支付;超出3000万元部分,视为摘牌方投资)。 2、摘牌方需在18个月内完成3000万元投资(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及客房、大厅等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3、摘牌方需提 (略) 作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若摘牌方无法提 (略) ,则摘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摘牌方全部承担。 4、摘牌方负责安置目前伊犁大酒店全部工作人员(具体员工数量以现场勘验了解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每年按当年实际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80万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产权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摘牌方需投资3000万元对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水、电、暖、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及客房、大厅等进行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略) 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以决算为准。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摘牌方 (略) 支付;超出3000万元部分,视为摘牌方投资); 7、摘牌方需在18个月内完成3000万元投资(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及客房、大厅等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8、摘牌方负责安置目前伊犁大酒店全部工作人员(具体员工数量以现场勘验了解为准); 9、摘牌方需提 (略) 作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若摘牌方无法提 (略) ,则摘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摘牌方全部承担。 10、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具体以现场勘验咨询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略) 斯大林街23号伊犁大酒店陈代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1-16 09:00:00 至 2023-02-01 13:00:00 | |||
报名手续 | 个人竞买: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单位竞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2-01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交易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中心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1-16 09:00:00-2023-02-01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服务费 | 本次竞租标的服务费意向承租人为一人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总年度承租额的1%,意向承租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总年度承租额的2.5%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刁玉龙 冯琪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技术支持 | 伊犁州联合 (略) E交易 | |
其 他 | 1、摘牌方需投资3000万元对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水、电、暖、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及客房、大厅等进行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略) 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以决算为准。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摘牌方 (略) 支付;超出3000万元部分,视为摘牌方投资)。 2、摘牌方需在18个月内完成3000万元投资(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及客房、大厅等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3、摘牌方需提 (略) 作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若摘牌方无法提 (略) ,则摘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摘牌方全部承担。 4、摘牌方负责安置目前伊犁大酒店全部工作人员(具体员工数量以现场勘验了解为准) |
项目名称 | 伊宁市斯大林街23号伊犁大酒店(原双辰大酒店)整体对外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35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年)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伊犁州国有资产 (略) 联系人:陈代忠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拟出租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产权招租事项,我方拥有该产权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州国投公司2023年第2次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伊犁州国有资产 (略) |
特别 | 1、摘牌方需投资3000万元对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水、电、暖、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及客房、大厅等进行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略) 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以决算为准。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摘牌方 (略) 支付;超出3000万元部分,视为摘牌方投资)。 2、摘牌方需在18个月内完成3000万元投资(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及客房、大厅等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3、摘牌方需提 (略) 作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若摘牌方无法提 (略) ,则摘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摘牌方全部承担。 4、摘牌方负责安置目前伊犁大酒店全部工作人员(具体员工数量以现场勘验了解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每年按当年实际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80万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产权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摘牌方需投资3000万元对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水、电、暖、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及客房、大厅等进行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略) 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以决算为准。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摘牌方 (略) 支付;超出3000万元部分,视为摘牌方投资); 7、摘牌方需在18个月内完成3000万元投资(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及客房、大厅等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8、摘牌方负责安置目前伊犁大酒店全部工作人员(具体员工数量以现场勘验了解为准); 9、摘牌方需提 (略) 作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若摘牌方无法提 (略) ,则摘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摘牌方全部承担。 10、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具体以现场勘验咨询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略) 斯大林街23号伊犁大酒店陈代忠—*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1-16 09:00:00 至 2023-02-01 13:00:00 | |||
报名手续 | 个人竞买: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单位竞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2-01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交易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中心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1-16 09:00:00-2023-02-01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服务费 | 本次竞租标的服务费意向承租人为一人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总年度承租额的1%,意向承租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交易服务费收取标的总年度承租额的2.5%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刁玉龙 冯琪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
技术支持 | 伊犁州联合 (略) E交易 | |
其 他 | 1、摘牌方需投资3000万元对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水、电、暖、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及客房、大厅等进行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略) 委托第三方进行决算,以决算为准。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部分,由摘牌方 (略) 支付;超出3000万元部分,视为摘牌方投资)。 2、摘牌方需在18个月内完成3000万元投资(酒店基础性的设施设备及客房、大厅等维修更新和重新装修); 3、摘牌方需提 (略) 作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若摘牌方无法提 (略) ,则摘牌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摘牌方全部承担。 4、摘牌方负责安置目前伊犁大酒店全部工作人员(具体员工数量以现场勘验了解为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