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转让公告(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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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转让公告(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994-2)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
项目简介:详见以下《标的资产明细表》

房产名称

不动产权证编号

用途

面积
(㎡)

评估价

(万元)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物业状态

使用年限

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

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住宅

98.22

331.22

331.22

50

空置

70年(从1988年9月1日至2058年8月31日止)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中海 (略)

内部决策:其他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11月29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31.22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
挂牌价格(万元):331.22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8:00前向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5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进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

3.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费等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标的资产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付日后的任何费用。

4.标的资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和了解购房、学位等政策及使用情况,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学位使用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时有差异的,应以登记机关发证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及本转让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7.标的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8、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2.标的资产目前空置。

3.其它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及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海 (略)
住所: (略) 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超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9月8日

企业类型: (略) (台港澳法人独资)
监管机构(部门): (略) 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海 (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CW21x1固定资产(房产建筑物资产)处置审批表(流水号*3)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陈先生0755-*;杨小姐0755-*;黄小姐0755-*;刘先生0755-*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B座3楼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7301 0122 0021 3146 9

开户银行: (略) 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_1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
项目简介:详见以下《标的资产明细表》

房产名称

不动产权证编号

用途

面积
(㎡)

评估价

(万元)

挂牌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物业状态

使用年限

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

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住宅

98.22

331.22

331.22

50

空置

70年(从1988年9月1日至2058年8月31日止)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中海 (略)

内部决策:其他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11月29日
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31.22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罗湖区深南东路海富花园富怡阁2C住宅
挂牌价格(万元):331.22
是否需要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8:00前向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5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果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资产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进行转让。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

3.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费等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标的资产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付日后的任何费用。

4.标的资产未抵押,产权清晰,按现状和现有资料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和了解购房、学位等政策及使用情况,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学位使用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时有差异的,应以登记机关发证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及本转让公告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确认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7.标的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按国家及地方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办理。

8、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2.标的资产目前空置。

3.其它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及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标的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海 (略)
住所: (略) 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超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9月8日

企业类型: (略) (台港澳法人独资)
监管机构(部门): (略) 国资委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海 (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CW21x1固定资产(房产建筑物资产)处置审批表(流水号*3)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陈先生0755-*;杨小姐0755-*;黄小姐0755-*;刘先生0755-*
业务投诉电话:0755-*
传真:0755-*
联系地址:深圳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B座3楼
网址:http://**;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 (略)

账号:7301 0122 0021 3146 9

开户银行: (略) 深圳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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