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18长白山站候车层276.74平方米商业场地出租(租期3年)
(2023)2018长白山站候车层276.74平方米商业场地出租(租期3年)
项目编号 | GR2023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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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2018长白山站候车层276.74平方米商业场地出租(租期3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长春 (略) |
挂牌价格 | 68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1-17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 (略) 敦白客专长白山站候车层商业场地对外出租,出租面积276.74平方米,租金挂牌底价68万元/年,租赁期3年,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租金价格已充分考虑疫情影响,不再执行减免政策。 2、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交易服务费自签定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水、电、气、热、物业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同意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
项目编号 | GR2023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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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2018长白山站候车层276.74平方米商业场地出租(租期3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长春 (略) |
挂牌价格 | 68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1-17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 (略) 敦白客专长白山站候车层商业场地对外出租,出租面积276.74平方米,租金挂牌底价68万元/年,租赁期3年,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租金价格已充分考虑疫情影响,不再执行减免政策。 2、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交易服务费自签定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水、电、气、热、物业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须同意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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