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碧湖路20号114-115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东莞市凤岗镇碧湖路20号114-115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JY-*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 (略) (略) 委托,将 (略) 凤岗镇碧湖路20号114-115商铺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 性质 | 交易 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保证金 | 资产 地址 | 资产图片 |
经营性资产 | 96平方米 | 3年 | 57600 元/年 | 15000元 | (略) 凤岗镇碧湖路20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出租。
三、出租要求:
1、该商业综合楼用途只准用于商业,不得用于餐饮业、网吧及仓库,不得用于重五金、危化品等有污染性行业,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标单位必须在1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中标方自行负责水电用度等(出租方不负责)。
4、中标方须对该商铺进行日常维护。
5、中标方3个月内须开始投入使用,无免租期,未经同意不得分租或
转租。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招标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招标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2、同一竞投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在全镇范围内,同一竞投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
3、在全镇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参加集体资产交易,报名交易累计6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4、因承租人不按合同到期条款逾期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造成纠纷的;
5、法人或自然人竞得交易标的后弃标,对没收交易保证金不服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6、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7、其他不良信用情况。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1个受让意向人的,受让意向人要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竞得交易;有2个或以上受让意向人提出受让申请的,应当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具体举牌竞投规则如下:
1、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竞价人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若报价相同且各报价人均不再提高报价的,则由首先提出该报价的竞价人竞得。
2、原租赁合同约定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人参与竞价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竞得。
3、竞投人每次报价都必须举牌,没有举牌的报价,会视为无效出价。
4、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
5、若交易底价非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第二个举牌报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不低于前一报价的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
6、竞投人只举牌而不口头报价,会视为默认在前一报价的基础上递增预设固定金额;若口头报价,则报价不能低于前一报价,且递增幅度必须为预设固定金额的整倍数。
7、交易底价为每年租金57600元,为了便于报价,第一次举牌的报价为底价,第二次举牌报价调整为每年租金58000元,之后每次举牌报价增幅为1000元。
六、报名时间: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凤岗镇凤岗康佳路7号118一楼)咨询及报名,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已报名的竞价人请于2022年2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转入到以下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填写“保证金”字样;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人必须是同一个;4、保证金金额必须与指定金额一致,若因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超出,没有成功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5、竞投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将通过银行管理系统无息退回转入竞投人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5035
开户银行: (略) 东莞凤岗支行
九、看样时间
出租标的物看样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集中地点: (略) 凤岗镇碧湖路20号,再前往现场看样,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联系人:张家杰联系电话:*
十、签到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15至9:50,签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评标室现场准备竞投,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10:00
十二、开标地点: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评标室
十三、签订合同时间:交易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
十四、注意事项:
1、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2、竞投意向人递交竞投资料后,不予撤回。3、其它交易详情请看附件中的交易拟合同
十五、竞价用资料及注意事项:竞价人若为独立法人机构,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签到时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十六、交易现场见证监督人员: (略) (略) 相关工作人员
十七、其它信息:
如竞价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具体交易面积以现场核实为准。交易方案如有不详,以合同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4、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6、成交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为同一独立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
7、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8、无正当理由报名后不到场竞价的;
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十八、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人:张家杰联系电话:*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
联系电话:0769-*
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只负责信息发布,以上所有信息内容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业主单位负责。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招标编号:FGJY-*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 (略) (略) 委托,将 (略) 凤岗镇碧湖路20号114-115商铺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 性质 | 交易 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保证金 | 资产 地址 | 资产图片 |
经营性资产 | 96平方米 | 3年 | 57600 元/年 | 15000元 | (略) 凤岗镇碧湖路20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出租。
三、出租要求:
1、该商业综合楼用途只准用于商业,不得用于餐饮业、网吧及仓库,不得用于重五金、危化品等有污染性行业,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中标单位必须在1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中标方自行负责水电用度等(出租方不负责)。
4、中标方须对该商铺进行日常维护。
5、中标方3个月内须开始投入使用,无免租期,未经同意不得分租或
转租。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招标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招标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2、同一竞投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在全镇范围内,同一竞投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
3、在全镇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参加集体资产交易,报名交易累计6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4、因承租人不按合同到期条款逾期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造成纠纷的;
5、法人或自然人竞得交易标的后弃标,对没收交易保证金不服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6、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7、其他不良信用情况。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1个受让意向人的,受让意向人要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竞得交易;有2个或以上受让意向人提出受让申请的,应当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具体举牌竞投规则如下:
1、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竞价人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若报价相同且各报价人均不再提高报价的,则由首先提出该报价的竞价人竞得。
2、原租赁合同约定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人参与竞价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竞得。
3、竞投人每次报价都必须举牌,没有举牌的报价,会视为无效出价。
4、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
5、若交易底价非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第二个举牌报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不低于前一报价的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
6、竞投人只举牌而不口头报价,会视为默认在前一报价的基础上递增预设固定金额;若口头报价,则报价不能低于前一报价,且递增幅度必须为预设固定金额的整倍数。
7、交易底价为每年租金57600元,为了便于报价,第一次举牌的报价为底价,第二次举牌报价调整为每年租金58000元,之后每次举牌报价增幅为1000元。
六、报名时间: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凤岗镇凤岗康佳路7号118一楼)咨询及报名,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已报名的竞价人请于2022年2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转入到以下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填写“保证金”字样;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人必须是同一个;4、保证金金额必须与指定金额一致,若因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超出,没有成功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5、竞投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将通过银行管理系统无息退回转入竞投人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5035
开户银行: (略) 东莞凤岗支行
九、看样时间
出租标的物看样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集中地点: (略) 凤岗镇碧湖路20号,再前往现场看样,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联系人:张家杰联系电话:*
十、签到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15至9:50,签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评标室现场准备竞投,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10:00
十二、开标地点: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评标室
十三、签订合同时间:交易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
十四、注意事项:
1、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2、竞投意向人递交竞投资料后,不予撤回。3、其它交易详情请看附件中的交易拟合同
十五、竞价用资料及注意事项:竞价人若为独立法人机构,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签到时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十六、交易现场见证监督人员: (略) (略) 相关工作人员
十七、其它信息:
如竞价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具体交易面积以现场核实为准。交易方案如有不详,以合同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4、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6、成交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为同一独立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
7、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8、无正当理由报名后不到场竞价的;
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十八、联系方式
(略) (略)
联系人:张家杰联系电话:*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
联系电话:0769-*
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只负责信息发布,以上所有信息内容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业主单位负责。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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