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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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嵩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嵩县人民政府批准,嵩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SXTD-2023--01

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饭坡园区五号路以南、三号路以东

14024.16平方米

工业用地

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5m。

50年

335.86万元

16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除外(详见《出让须知》的要求)。申请人限单独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网上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和出让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5日11时(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保证金账号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网上拍卖报价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拍卖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地块指标: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5m,建设须按照已公示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2.产业类型:高纯度氢氧化钙、氧化钙环保材料加工项目。3.地块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项目投产后,若达不到明确的纳税标准,则予以相应补齐,若连续三年达不到规定的纳税标准,则对土地按不高于出让价款予以补偿后收回。如闲置,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4.“净地”出让标准。该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条件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5.区域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气候可行性论证5项评估成果已通过技术审查。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以上条件由嵩县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依规监督落实到位。

六、联系方式

出让方:嵩县自然资源局 0379-*

承办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79-*

数字证书办理:0371-96596转人工服务

嵩县自然资源局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7日


嵩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嵩县人民政府批准,嵩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SXTD-2023--01

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饭坡园区五号路以南、三号路以东

14024.16平方米

工业用地

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5m。

50年

335.86万元

16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除外(详见《出让须知》的要求)。申请人限单独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网上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和出让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5日11时(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保证金账号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户);网上拍卖报价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0时00分。拍卖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地块指标: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5m,建设须按照已公示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2.产业类型:高纯度氢氧化钙、氧化钙环保材料加工项目。3.地块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项目投产后,若达不到明确的纳税标准,则予以相应补齐,若连续三年达不到规定的纳税标准,则对土地按不高于出让价款予以补偿后收回。如闲置,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4.“净地”出让标准。该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条件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5.区域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气候可行性论证5项评估成果已通过技术审查。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以上条件由嵩县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依规监督落实到位。

六、联系方式

出让方:嵩县自然资源局 0379-*

承办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79-*

数字证书办理:0371-96596转人工服务

嵩县自然资源局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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