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32022HN1000121-2)
湖南楚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32022HN1000121-2)
标的名称 | 湖南楚 (略) 30%股权(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GQ*-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楚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西路60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梁勤 | ||||||||||||||||||||||||||||||||||||||||||||||||||||||||||||
成立时间 | 2019年06月28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4QKRGH11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61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楚 (略) 30%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土地和厂房系向长沙 (略) ( (略) )租赁,双方签署《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合作协议》、《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租赁协议》、《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租赁协议补充协议》。 4、其他信息详见华辉审字(2022)第360号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2】审字第01048号审计报告、正德能达评报字【2022】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 5、本项目为二次挂牌。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9376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9376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并严格履行标的企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备查文件1)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备查文件2)中的全部内容。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 (略) 人民政府与中国 (略) 于2019年1月16日签订的《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备查文件3)中约定的标的企业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率95%的条款。 6、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同意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电科 (略) 于2019年6月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备查文件4)以及《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补充协议》(备查文件5)中关于标的企业的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要求。 7、标的企业于2022年6月6日与 (略) 第四十八研究所、扬州扬杰 (略) 签订《设备采购合作协议书》(备查文件6),约定标的企业采购 (略) 第四十八研究所及关联单位的碳化硅芯片生产线集成和专业设备的相关事宜,采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税)。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充分认可该协议的签署,且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并与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上述协议所约定的采购责任。 8、上述备查文件1-6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备查文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具体竞价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最终发放的《竞价文件》为准。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开 户 行: (略) 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及《竞价文件》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女士0731-*;邝先生 0731-* |
技术支持 | 王女士0731-*;邝先生 073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楼 | |
其他 |
标的名称 | 湖南楚 (略) 30%股权(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GQ*-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楚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西路60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梁勤 | ||||||||||||||||||||||||||||||||||||||||||||||||||||||||||||
成立时间 | 2019年06月28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4QKRGH11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61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楚 (略) 30%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土地和厂房系向长沙 (略) ( (略) )租赁,双方签署《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合作协议》、《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租赁协议》、《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项目租赁协议补充协议》。 4、其他信息详见华辉审字(2022)第360号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2】审字第01048号审计报告、正德能达评报字【2022】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 5、本项目为二次挂牌。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9376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9376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认可并严格履行标的企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备查文件1)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备查文件2)中的全部内容。 5、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 (略) 人民政府与中国 (略) 于2019年1月16日签订的《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集成及验证平台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备查文件3)中约定的标的企业集成电路成套装备国产化率95%的条款。 6、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同意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电科 (略) 于2019年6月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备查文件4)以及《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补充协议》(备查文件5)中关于标的企业的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要求。 7、标的企业于2022年6月6日与 (略) 第四十八研究所、扬州扬杰 (略) 签订《设备采购合作协议书》(备查文件6),约定标的企业采购 (略) 第四十八研究所及关联单位的碳化硅芯片生产线集成和专业设备的相关事宜,采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税)。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充分认可该协议的签署,且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并与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上述协议所约定的采购责任。 8、上述备查文件1-6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备查文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具体竞价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最终发放的《竞价文件》为准。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850万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 (略) 联 (略) 开 户 行: (略) 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及《竞价文件》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女士0731-*;邝先生 0731-* |
技术支持 | 王女士0731-*;邝先生 073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楼 | |
其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