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汇隆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0%的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汇隆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0%的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 滨 (略) 将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天汇 (略) 40%的股权
天汇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QDBKQ12,住所: (略) 文圣区庆阳高山街9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晓峰,企业性质: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业务范围: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专业类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设计;环保建设工程施工;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施工;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各类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火电、能源环保设备工程施工;环保产业技术(开发、设计、服务、转让、咨询、安装、运营);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火电能源环保非标设备、环保设备、环保工程材料(机电设备、橡塑制品、电气元件、电气设备、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批发零售;工业污染固废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2200万元,起拍价:1232万元,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事先联系。
联系人:倪法官,联系电话:0571-*。
看样联系人:张彬彬,联系电话:*
注: (略) 增资或者减资等原因导致被执行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持股比例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书面委托 (略) 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 (略) 执行局联系。
八、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0571-*)。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滨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 (略) 执行局(浦沿法庭)倪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本院地址: (略) 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略) 滨 (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拍卖公告
(略) 滨 (略) 将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滨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天汇 (略) 40%的股权
天汇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QDBKQ12,住所: (略) 文圣区庆阳高山街9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晓峰,企业性质: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业务范围: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专业类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设计;环保建设工程施工;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施工;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各类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火电、能源环保设备工程施工;环保产业技术(开发、设计、服务、转让、咨询、安装、运营);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火电能源环保非标设备、环保设备、环保工程材料(机电设备、橡塑制品、电气元件、电气设备、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批发零售;工业污染固废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2200万元,起拍价:1232万元,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事先联系。
联系人:倪法官,联系电话:0571-*。
看样联系人:张彬彬,联系电话:*
注: (略) 增资或者减资等原因导致被执行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持股比例为准。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办理书面委托 (略) 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 (略) 执行局联系。
八、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0571-*)。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滨 (略) 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 (略) 执行局(浦沿法庭)倪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本院地址: (略) 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略) 滨 (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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