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泸市自然资规纳告〔2022〕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 面 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建设时间 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1 | *-2022-B-013 | 大渡口镇凤凰湖村 | 3334平方米(合5.001亩) | 商业用地(加油站) | 3334平方米(合5.001亩)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 | 拍卖出让 | 40年 | ≤1.0 | ≤40 | ≥20 | ≤12 | 360 | 361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缴入税务局指定的国库。 |
2 | *-2022-B-019 | 白节镇镇区 | 6151平方米(合9.2265亩) | B1商业用地 | 6151平方米(合9.2265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拍卖出让 | 40年 | ≤2.4 | ≤40 | ≥20 | ≤30 | 75 | 140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土地价款缴入税务局指定的国库。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略) 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 (略) )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3年1月18日17: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 (略) 安富支行,账号:*3)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3年1月19日15: (略) 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二号四楼,即纳溪区隆纳高速连接线与纳江路交叉口铁路桥下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两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二)*-2022-B-013号宗地为加油站用地,竞买人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办理预核准文件的,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 http://**)、“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cn:8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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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自然资规纳告〔2022〕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坐落 | 规划用地 面 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建设时间 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1 | *-2022-B-013 | 大渡口镇凤凰湖村 | 3334平方米(合5.001亩) | 商业用地(加油站) | 3334平方米(合5.001亩)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 | 拍卖出让 | 40年 | ≤1.0 | ≤40 | ≥20 | ≤12 | 360 | 361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缴入税务局指定的国库。 |
2 | *-2022-B-019 | 白节镇镇区 | 6151平方米(合9.2265亩) | B1商业用地 | 6151平方米(合9.2265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拍卖出让 | 40年 | ≤2.4 | ≤40 | ≥20 | ≤30 | 75 | 140 | 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土地价款缴入税务局指定的国库。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17: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略) 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 (略) )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3年1月18日17: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开具竞买保证金正式发票,收款单位: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 (略) 安富支行,账号:*3)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纳溪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3年1月19日15: (略) 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纳溪区安富街道人民西路三段二号四楼,即纳溪区隆纳高速连接线与纳江路交叉口铁路桥下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两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二)*-2022-B-013号宗地为加油站用地,竞买人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前期工作,办理预核准文件的,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 http://**)、“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cn:8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略) 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0)*、*、*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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