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便利店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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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便利店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ZZCQ*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山大学 (略) (深圳)

地 址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 (略) ,计算租金面积158.31㎡,无房产证,有权属说明,出租用途为便利店。

计算租金面积

158.31㎡(门诊楼一楼26.68㎡、住院楼一楼81.10㎡和门诊负一楼仓库50.53㎡)

出租用途

便利店

出租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

免租期限

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原租户无免租期)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69.46元/㎡/月(含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审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截止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截止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 (略) 级(含) (略) 正在经营的便利店直营连锁门店(须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80家(含)(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服务的直营门店(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4家(提 (略) 服务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cn)或深圳信用网(www.http://**)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6.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由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上半年纳税证明和2022年6-8月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或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租、转租, (略) 背景(出资、入股)的意向方报名。

8.意向承租方承诺以直营方式经营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工商信息查询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材料;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要求材料;

9.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

10.承诺函(承诺以直营方式经营本项目)。

11.“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条要求材料;

12.“履约条件”第11条要求材料;

1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履约条件

1. 经营范围:提供鲜花、新鲜水果及水果篮、日用品、面包、饮料、乳制品、鲜食、咖啡(非即溶咖啡)、冻品、杂志、报纸、预包装商品、婴幼儿用品、孕产妇用品、住院用品等服务,提供相关经营项目资料或图片,所销售商品不少于10大类、1000个品种,禁止贩卖烟酒类商 (略) 要求的奶制品(婴儿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吸奶器等)。承租方售卖 (略) 方审批。

2. 能够提供10种以上的便民服务(如深圳通充值、话费充值、手机充电线充电宝租用、老花镜放大镜租用、针线服务、微波炉加热服务、热水供应、便民雨伞等)。

3.能够实现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员工卡等支付方式,并向客户提供打印凭证及发票。

4.承租方须具备科学化的产品采购、物流配送系统。

5. (略) 方实际工作需要,能积极配合提供即时服务,如提供复印、传真、扫描服务以及餐食、物品配送服务等。

6.能够支持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住院店提供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门诊店可按照门诊开诊情况营业。

7. (略) 便利店开业前取得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出现任何三无、过期食品销售情况,所有销售商品都必须在合格保质期内销售,必须达到国家商品的检验标准,能够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需要具备食品、产品溯源追查管理能力,如因食品、产 (略) 方及他人损失、赔偿及罚款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负责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承租方须 (略) 的经营场地的装修、装饰、水电、暖通等费用。该项目经营到期后的装修所有固定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在装修的过程中承 (略) 基建设施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 商品的销售定 (略) 场正常价格且同类商品不能超出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若为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的销售定价 (略) 其他分店一致(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承租方需要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要提供销售清单定价表格到出租方备案,如定价调整,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更新备案定价表格。经营期间出租方将组织对店面商品售价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任何一种商品售价高 (略) 场正常价格或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的,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4000元,第三次出租方有权作出惩罚或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11.承租方应能满足出租方要求, (略) 区域提供自动售卖机(自动售卖机至少提供7台, (略) 要求数量提供,承租方出具承诺函),设备须通过ISO质量认证,承租方投放的自助售卖机款式须经出租方确认。自助售卖机外观 (略) 相关信息做广告宣传,不得在机器外观投放商品广告。每台自动售卖机所售产品至少10种,总产品种类至少30种,设备内销售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上架销售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称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因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依法检查监督承租方自助售卖机的安全、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 (略) 民关于自助售卖机服务的相关投诉,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采取措施对合理有效投诉进行整改,承租方应限期完成整改。自动售卖机支持微信及支付宝等便捷支付方式。货品出现售空应在2小时内完成补货。机器出现故障应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处理。自动售卖 (略) 需要提供不限于常温及冷藏两种机型。出租方提供摆放场地并决定设备摆放位置,出租方根据需求要求调整位置时,承租方须配合办理且不得收取二次搬运及调试费用。设备安放地点位于室外场地时,承租方应当配置遮阳避雨设施。

12.医院 (略) 店工作人员早晚高峰期不得少于4人,中午高峰期不得少于6人;门诊店工作人员高峰期不少于3人,其他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

13.医院职工享受所有商品优惠折扣不低于8.8折。

14.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于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支付。

15. 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包括但不仅限于疫情防控等医疗卫生监管监控要求,并落实相关工作。

16. 承租期间,承租方如需在经营场地加装水电管线等,须经出租方批准并按出租方要求加装,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批准擅自加装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

17.合同总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限内实行履约考核,承租方履约情况优秀的,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1年,依此类推。如承租方未达到考核标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

18.承租方需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19.经营场地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消防、营业、环保、卫生、税收等证照和批文,并报出租方备案。

特别事项说明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 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店面装修。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承租方装修进度缓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期限投入使用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需马上补齐。逾期累计10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赔付*元违约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可作为违约金相应金额的一部分。

3.承租方门面装 (略) 文化元 (略) 整体协调统一,内部装修、改造方案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装修风格进行整改。

4.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按季度缴纳,每季度的上一个月底前完成租金支付,每季度首月完成上季度水电费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押金中扣除,并要求承租方予以补齐。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负责经营场地的装修、装饰、水电、暖通等费用及负责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

6.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

7.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承租方工作人员须统一服装、整齐穿着,在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 (略) 或街道保健室等机构办理合格健康证,投入人员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8.关于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出租方沟通联络,承租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出租方日常业务联系。如专职主管人员有变更,须提前10个日历日书面告知出租方。

(2)承租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承租方须主动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经营、服务等方面),承租方屡教不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承租方需提供日常服务及管理规划、客户投诉处置方案。

(5)承租方需提供水、电、消防等方面应急措施(需提供相应的应急方案)。

9.关于其他说明与要求:

(1)承租费用:承租方在参与承租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装修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

(2)承租方按承租文件承诺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3)按国家规定由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收以及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

(4)承租方自行解决其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因租赁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承租方须承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承租方对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拖欠租金3个月及以上的。

(2)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4)承租本物业后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的。

(5)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11.出租方不承担因产权和经营场地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12.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半个月租金)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帐户,并由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因此遭受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

(5)存在其他违反招租规定或约定情况的。

1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33000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

联系方式

0755-*

业务咨询电话

郑先生:0755-*4515

杨小姐:0755-*

业务投诉电话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http://**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项目编号

ZZCQ*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山大学 (略) (深圳)

地 址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出租资产概括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 (略) ,计算租金面积158.31㎡,无房产证,有权属说明,出租用途为便利店。

计算租金面积

158.31㎡(门诊楼一楼26.68㎡、住院楼一楼81.10㎡和门诊负一楼仓库50.53㎡)

出租用途

便利店

出租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

免租期限

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原租户无免租期)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69.46元/㎡/月(含税,第二年起逐年递增5%)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综合评审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截止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截止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 (略) 级(含) (略) 正在经营的便利店直营连锁门店(须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80家(含)(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分店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单), (略) 服务的直营门店( (略) 或分支机构)不少于4家(提 (略) 服务的门店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及有效期内合同关键页)。

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cn)或深圳信用网(www.http://**)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6.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由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上半年纳税证明和2022年6-8月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或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租、转租, (略) 背景(出资、入股)的意向方报名。

8.意向承租方承诺以直营方式经营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工商信息查询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材料;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要求材料;

9.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

10.承诺函(承诺以直营方式经营本项目)。

11.“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6条要求材料;

12.“履约条件”第11条要求材料;

1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履约条件

1. 经营范围:提供鲜花、新鲜水果及水果篮、日用品、面包、饮料、乳制品、鲜食、咖啡(非即溶咖啡)、冻品、杂志、报纸、预包装商品、婴幼儿用品、孕产妇用品、住院用品等服务,提供相关经营项目资料或图片,所销售商品不少于10大类、1000个品种,禁止贩卖烟酒类商 (略) 要求的奶制品(婴儿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吸奶器等)。承租方售卖 (略) 方审批。

2. 能够提供10种以上的便民服务(如深圳通充值、话费充值、手机充电线充电宝租用、老花镜放大镜租用、针线服务、微波炉加热服务、热水供应、便民雨伞等)。

3.能够实现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员工卡等支付方式,并向客户提供打印凭证及发票。

4.承租方须具备科学化的产品采购、物流配送系统。

5. (略) 方实际工作需要,能积极配合提供即时服务,如提供复印、传真、扫描服务以及餐食、物品配送服务等。

6.能够支持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住院店提供24小时全年无休营业,门诊店可按照门诊开诊情况营业。

7. (略) 便利店开业前取得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出现任何三无、过期食品销售情况,所有销售商品都必须在合格保质期内销售,必须达到国家商品的检验标准,能够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需要具备食品、产品溯源追查管理能力,如因食品、产 (略) 方及他人损失、赔偿及罚款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负责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承租方须 (略) 的经营场地的装修、装饰、水电、暖通等费用。该项目经营到期后的装修所有固定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在装修的过程中承 (略) 基建设施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 商品的销售定 (略) 场正常价格且同类商品不能超出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若为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的销售定价 (略) 其他分店一致(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承租方需要提供承诺函。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要提供销售清单定价表格到出租方备案,如定价调整,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更新备案定价表格。经营期间出租方将组织对店面商品售价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任何一种商品售价高 (略) 场正常价格或同品牌商店(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店面除外)售价的,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4000元,第三次出租方有权作出惩罚或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11.承租方应能满足出租方要求, (略) 区域提供自动售卖机(自动售卖机至少提供7台, (略) 要求数量提供,承租方出具承诺函),设备须通过ISO质量认证,承租方投放的自助售卖机款式须经出租方确认。自助售卖机外观 (略) 相关信息做广告宣传,不得在机器外观投放商品广告。每台自动售卖机所售产品至少10种,总产品种类至少30种,设备内销售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上架销售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称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因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出租方有权依法检查监督承租方自助售卖机的安全、卫生等措施和经营管理情况。 (略) 民关于自助售卖机服务的相关投诉,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采取措施对合理有效投诉进行整改,承租方应限期完成整改。自动售卖机支持微信及支付宝等便捷支付方式。货品出现售空应在2小时内完成补货。机器出现故障应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处理。自动售卖 (略) 需要提供不限于常温及冷藏两种机型。出租方提供摆放场地并决定设备摆放位置,出租方根据需求要求调整位置时,承租方须配合办理且不得收取二次搬运及调试费用。设备安放地点位于室外场地时,承租方应当配置遮阳避雨设施。

12.医院 (略) 店工作人员早晚高峰期不得少于4人,中午高峰期不得少于6人;门诊店工作人员高峰期不少于3人,其他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

13.医院职工享受所有商品优惠折扣不低于8.8折。

14.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于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支付。

15. 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包括但不仅限于疫情防控等医疗卫生监管监控要求,并落实相关工作。

16. 承租期间,承租方如需在经营场地加装水电管线等,须经出租方批准并按出租方要求加装,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批准擅自加装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

17.合同总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限内实行履约考核,承租方履约情况优秀的,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1年,依此类推。如承租方未达到考核标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

18.承租方需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19.经营场地使用前承租方应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要求的消防、营业、环保、卫生、税收等证照和批文,并报出租方备案。

特别事项说明

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 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店面装修。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承租方装修进度缓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期限投入使用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需马上补齐。逾期累计10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赔付*元违约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可作为违约金相应金额的一部分。

3.承租方门面装 (略) 文化元 (略) 整体协调统一,内部装修、改造方案需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装修风格进行整改。

4.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按季度缴纳,每季度的上一个月底前完成租金支付,每季度首月完成上季度水电费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押金中扣除,并要求承租方予以补齐。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5.承租方负责经营场地的装修、装饰、水电、暖通等费用及负责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

6.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

7.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承租方工作人员须统一服装、整齐穿着,在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 (略) 或街道保健室等机构办理合格健康证,投入人员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8.关于服务承诺:

(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出租方沟通联络,承租方须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出租方日常业务联系。如专职主管人员有变更,须提前10个日历日书面告知出租方。

(2)承租方需提供服务人员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承租方须主动接受出租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经营、服务等方面),承租方屡教不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承租方需提供日常服务及管理规划、客户投诉处置方案。

(5)承租方需提供水、电、消防等方面应急措施(需提供相应的应急方案)。

9.关于其他说明与要求:

(1)承租费用:承租方在参与承租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装修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

(2)承租方按承租文件承诺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3)按国家规定由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收以及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依法向税务机关缴纳。

(4)承租方自行解决其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因租赁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承租方须承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承租方对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拖欠租金3个月及以上的。

(2)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4)承租本物业后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的。

(5)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11.出租方不承担因产权和经营场地安全问题引起的任何责任。

12.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半个月租金)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帐户,并由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方因此遭受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

(5)存在其他违反招租规定或约定情况的。

1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意向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33000元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深圳联合产 (略)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深圳科技园支行

开户账号

*

联系方式

0755-*

业务咨询电话

郑先生:0755-*4515

杨小姐:0755-*

业务投诉电话

0755-*

联系地址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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