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公开转让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名称 |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06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10月11日,苏州新区高新 (略) 党委会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决议。 2022年10月26日,苏州新区高新 (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决议。 2022年10月26日,苏州苏 (略) 股东会同意苏州新区高新 (略) 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决议。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1月2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新区高新 (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苏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注册号码 | *MA1MYJFB1F | ||
注册资本 | 20000 | ||
法定代表人 | 府晓宏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圩路18号12幢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技术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 |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6年11月8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新区高新 (略) 持股比例55% 华能江苏 (略) 持股比例40%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 (略) 持股比例5%。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553.92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89.92 | ||
净资产(万元) | 206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105.1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19.57 | ||
净利润(万元) | -81.4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211.66 | |
负债总额(万元) | 871.99 | ||
净资产(万元) | 2339.6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52.6 | ||
利润总额(万元) | 282.77 | ||
净利润(万元) | 275.68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875.1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753.99 | ||
净资产(万元) | 2121.1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65.67 | ||
利润总额(万元) | 56.95 | ||
净利润(万元) | 57.1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22]资评字第304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4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141.59 | 净资产:2121.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177.8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 (略)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177.8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18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终止日2023年3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苏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新区高新 (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新区高新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请示》(苏州高新字〔2022〕116号) 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办〔2022〕52号) 6、《苏州苏 (略) 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22]5044号) 7、《苏州新区高新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苏 (略)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2]资评字第3044号) 8、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 9、苏州苏 (略) 5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方案 10、苏州苏 (略) 营业执照 11、苏州苏 (略) 章程 12、苏州苏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3、苏州苏 (略) 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4、苏州苏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5、《关于苏州新区高新 (略) 持有的苏州苏 (略) 55%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签约并履行合同,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23年3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肖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 | ||
传真 | 0512-* |
项目名称 | 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06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10月11日,苏州新区高新 (略) 党委会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决议。 2022年10月26日,苏州新区高新 (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决议。 2022年10月26日,苏州苏 (略) 股东会同意苏州新区高新 (略) 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决议。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1月2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新区高新 (略)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苏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注册号码 | *MA1MYJFB1F | ||
注册资本 | 20000 | ||
法定代表人 | 府晓宏 |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圩路18号12幢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技术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2 |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6年11月8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新区高新 (略) 持股比例55% 华能江苏 (略) 持股比例40%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 (略) 持股比例5%。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553.92 | |
负债总额(万元) | 1489.92 | ||
净资产(万元) | 2064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105.19 | ||
利润总额(万元) | -119.57 | ||
净利润(万元) | -81.4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211.66 | |
负债总额(万元) | 871.99 | ||
净资产(万元) | 2339.6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52.6 | ||
利润总额(万元) | 282.77 | ||
净利润(万元) | 275.68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875.16 | |
负债总额(万元) | 1753.99 | ||
净资产(万元) | 2121.1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65.67 | ||
利润总额(万元) | 56.95 | ||
净利润(万元) | 57.1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22]资评字第304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4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141.59 | 净资产:2121.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177.87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 (略) 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1177.87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按规定向交易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118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终止日2023年3月8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苏 (略) 股东会决议 2、苏州新区高新 (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新区高新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 4、《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请示》(苏州高新字〔2022〕116号) 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苏 (略) 55%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办〔2022〕52号) 6、《苏州苏 (略) 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22]5044号) 7、《苏州新区高新 (略) 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苏 (略)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2]资评字第3044号) 8、国有资产项目评估备案表 9、苏州苏 (略) 5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方案 10、苏州苏 (略) 营业执照 11、苏州苏 (略) 章程 12、苏州苏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3、苏州苏 (略) 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4、苏州苏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5、《关于苏州新区高新 (略) 持有的苏州苏 (略) 55%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7、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帐户。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签约并履行合同,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终了2023年3月8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杨先生、肖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 | ||
传真 | 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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